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河北工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匠科技)所有,工匠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工匠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工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一、推荐工作小组组成及职责
推荐工作组由院长为组长,负责本科教学和学生工作的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一)普通生(非高水平队员)
1、具备下列条件者,均有资格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除公共任选课模块外)。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专业课程成绩在所学专业排名前30%。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6>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7>缓考课程不超过三门(不包括三门),且在保研前缓考科目已完成考试且合格。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未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者;
<2>因身体缺陷或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3>因学习成绩原因降级并延长学习年限者;
<4>定向生未解除定向关系者。
3、以虚报、瞒报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推免生资格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
(二)高水平队员
1、基本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训练,外语水平达到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通过我校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或经认定达到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外语水平);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2、应备条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协议单位参加全国运动会、代表协议单位参加国内职业单项联赛前八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2>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并获得前三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
<3>参加全国高校单项联赛、锦标赛(该项目全国高校最高水平组的比赛)并获得前三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比赛级别由学院高水管理中心认定。
<4>北京市高校单项联赛、锦标赛(该项目首都高校最高水平组的比赛,田径为首都高校田径运动会)并获得第一名的队员(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如,北京高校大学生足球联赛、北京大学生高校篮球联赛、北京高校大学生排球联赛、北京高校大学生田径锦标赛、北京高校大学生健美操锦标赛等。
三、名额分配
1、普通生:根据学校分配的名额,按比例分配到各专业。
2、高水平队员: 按学校下拨总体人数的对应比例人数推荐,由党政联席会根据运动队发展规划、比赛成绩、训练状况划分各队名额。
四、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1.普通生(不含高水平队员)
综合考核计分采用结构计分法:专业成绩(包含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占85%,各类科研创新活动及竞赛获奖占9%,外语水平占2%,社会服务所占2%,参军入伍服兵役占2%(详见附件1《体育与运动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2.高水平队员
综合考核计分采用结构计分法:专业成绩(包含学科基础课和专业选修课)占40%,学科竞赛获奖占60%(详见附件2《体育与运动学院推荐高水平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运动训练计分方法》)。
3. 所有加分项目均应经过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认定后方可加分。对于有疑义的加分项目,学院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对于在计算加分中产生的争议,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仲裁。
五、申请程序
1.普通生(不含高水平队员)
<1>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并将相关支撑材料一并报送学院参加综合排名。
<2>学院对2022级本科生做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评价计分排名。专业成绩排名通过“教务网络管理系统”的“成绩排名”功能,按“平均学分绩”得出。综合评价计分排名根据学生上交的支撑材料,按照附件1的计分方法得出。
<3>以上两项排名结果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日,如公示后的排名有调整则会进行补充公示。
<4>学院依据排名结果和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数,确定拟推荐学生的正式名单,及正式名单外的预递补推荐学生名单,并注明递补推荐顺序。
<4>以上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时长不少于3日。公示期满后,学院向学校报送相关材料。
2.高水平队员
<1>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运动员向体育与运动学院高水平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按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申请人进行审核。
<2>各代表队依据队伍建设需要,教练组提出保送拟选名单。
<3>高水平管理中心对拟推荐运动员进行排序并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学院党政联席会依据队伍建设规划、各运动队比赛成绩、运动员本科文化学习、训练、比赛等条件进行名额分配情况讨论,推荐参加学校综合排名的人选。
<4>取得推荐的高水平运动员列入班级名单进行综合评定,免试推荐研究生人选由学院报校教务处。
<5>没有取得高水平推荐的运动员在班级综合评定中不加入运动竞技比赛成绩分数(积分和普通学生一致;高水平队员可以有一门不及格再修)。
六、申诉渠道
学生对推荐程序或推荐结果有异议可向本科教务办公室、学院分党委办公室提出申诉。
七、其他
高水平队员取得免试资格后,高水平运动员须与学校签订协议书;高水平运动员在读研究生期间须继续参加学校代表队训练,为校争得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