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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根据《青岛农业大学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推荐”是指学院按规定对本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学院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立德树人,完善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推免工作规范、透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和监督小组,具体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一)推免工作小组
组长:孙云宽
组员:孟庆波、王宏儒、栾涛、逄格炜、马德新、许金普、詹菁、王冲、祁琳、张赛、徐晓斐、李之泓
联络员:徐晓斐
联系电话:0532-58957205
(二)专家审核小组
成员:许金普、詹菁、王冲、祁琳、徐晓斐
(三)推免监督小组
组长:王乾
成员:王宏儒、许金普、张赛、张一敏
举报电话:0532-58957586
第三章 推免指标及分配
第五条 学院推免名额共7人,结合各专业人数和学科发展,推免名额分配如下:
表1 专业推免名额分配
专业 | 推免名额 |
传播学 | 2 |
广播电视编导 | 2 |
动画 | 3 |
第四章 推免条件
第六条 基本资格条件
(一)申请者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二)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四)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第七条 综合推免条件
(一)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本科前三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30% (只计算列入本科培养方案中除公共选修课外的必修课及额定学分的选修课,如选修课的学分大于额定学分,可选其中成绩较高的课程计算。计算平均学分绩点时须以学生首次考核成绩为准,因故未参加首次考核,但事先已办理缓考手续,该课程成绩以缓考成绩为准),且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6分及以上(外语为小语种者,外语水平要求达到国家四级60分及以上,中韩合作办学专业对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做要求,但需通过Topik3级及以上)。
(三)降级及转专业学生按当前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进行评价。
(四)参与遴选的学生应主动报备有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直系亲属或直接关系人,否则取消参与遴选的资格。
第五章 遴选办法及程序
第八条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绩点 = 平均学分绩点 × 90% + 特殊学术专长绩点 × 5% + 发展素质绩点 × 5% ,综合成绩绩点保留四位小数。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式与第七条第(一)款一致。
(二)特殊学术专长绩点按《动漫与传媒学院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计算办法》执行,满分5分,超出部分不计。
(三)发展素质绩点按《动漫与传媒学院学生发展素质计算办法》执行,满分5分,超出部分不计。
(四)同一成果或奖项按最高等级计算,不重复加分。
第九条 遴选程序
(一)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未按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学生提供的各种申请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隐私舞弊,一旦发现取消推荐资格,并给予相应处分。
(二)学院根据事先分配的各本科专业推免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绩点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推免生资格;当综合成绩绩点一致时,平均学分绩点高者优先获得推免生资格。
(三)当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靠前的学生放弃推免生资格时,应签署书面的《自愿放弃推免承诺书》,并严格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绩点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五)学院依据本实施细则开展推免工作,推免资格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内容不得修改。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要求报送推免工作办公室。
第六章 质量保障
第十条 推免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第十一条 推免工作人员应严格履职,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未主动回避利害关系者,视情节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动漫与传媒学院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十五条 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动漫与传媒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动漫与传媒学院
2025年9月6日
附件:
1. 推免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2. 动漫与传媒学院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计算办法
3. 动漫与传媒学院学生发展素质计算办法
附件1
时间 | 工作安排 |
9月5日-6日
| 1.学院成立推免相关工作小组; 2.学院结合学校要求制定推免细则,由学院推免评审小组集体研究通过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公示; 3.学院报备推免评审小组成员、联络员信息,同时报送其签署的《个人无回避事项承诺书》; 4.统计符合推免条件的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平均学分绩点、排名情况,复核学生的外语感绩和其它相关情况. |
9月7日-8日
| 1.学生查询确认个人平均学分绩点。 2.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青岛农业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回避关系声明》,按所在学院要求向学院提交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 |
9月8日-9日
| 1.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学院推免评审小组组织审查、确定推免资格名单。 2.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推免名额、推荐办法等,并对推免资格名单(含姓名、院系、综合成绩绩点等)等推免工作重要事项按要求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3.9月12日前,上报学院推免资格名单及pdf成绩单(以“证件号码_姓名”命名)、获得推荐资格考生情况汇总表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序汇总表。 |
9月12日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拟推荐学生材料进行审查,将拟推荐学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天)。 |
9月 20日后 | 经省招考院审核,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
附件 2
动漫与传媒学院学生特殊学术专长计算办法
1.特殊学术专长绩点
发表论文:在高水平期刊(SCI、CSSCI、中文核心),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含作品)发表,SCI论文计50分,CSSCI论文计30分,中文核心论文计20分。
2.绩点计算办法,标准分加权计算得到百分制分数,换算为绩点分数,具体换算如下表。
分数(百分制) | 绩点分数 |
90-100 | 5.0 |
85-89 | 3.7 |
82-84 | 3.3 |
78-81 | 3.0 |
75-77 | 2.7 |
72-77 | 2.3 |
68-71 | 2.0 |
64-67 | 1.5 |
60-63 | 1.0 |
59-40 | 0.5 |
<40 | 0 |
附件 3
动漫与传媒学院学生发展素质计算办法
发展性素质包括:一、二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Z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Z2);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Z3);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Z4);参加志愿服务(Z5);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Z6);文体活动等其他(Z7)7大类。
一、发展性素质得分计算
1.Z1(一、二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
一、二类国家级创新创业竞赛Z1=x1*y1
(1)一、二类创新创业竞赛以青岛农业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公布的2024年一、二类国家级竞赛目录为准(详见https://ehall.qau.edu.cn/page/site/noticeDetail/17937),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x1)
表1 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加分标准
获奖等级 | 一类竞赛 | 二类竞赛 |
国家级一等奖(特等奖) | 50分 | 30分 |
国家级二等奖 | 30分 | 20分 |
国家级三等级 | 20分 | 10分 |
(2)竞赛位次系数(以证书认定位次为准)(y1)
a.竞赛独立完成人位次系数为100%
b.竞赛获奖成员人数为2位及以上的位次系数
表2 获奖位次成绩占比标准
位次 | 位次系数 |
1 | 70% |
2 | 30% |
3及以上 | 0 |
2.Z2(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Z2=x2*y2
(1)全程参与青岛农业大学立项的国家级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结题验收,计50分(x2)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位次系数(以官网公示认定位次为准)(y2)
a.项目独立完成人位次系数为100%
b.项目成员人数为2位及以上的位次系数
表3 项目位次成绩占比标准
位次 | 位次系数 |
1 | 70% |
2 | 30% |
3及以上 | 0 |
3.Z3(国家级社会实践活动)
Z3包括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和社会实践团队(仅限负责人),Z3=X3*50%+ X4*50%。
(1)由团中央等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践团队,负责人计50分(X3)
(2)国家级社会实践优秀个人计50分,所参加的社会实践需在团中央备案,并有相关证书证明(X4)
4.Z4(参加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
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获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50分、30分、20分。
5.Z5(志愿服务)
(1)申请人具有政府部门举办的国家级活动志愿者经历,且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计50分。
(2)学生代表学校参加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分别计50分、30分、20分(X5)。Z5=x5*y5
a.项目独立完成人位次系数为100%
b.项目成员人数为2位及以上的位次系数y5
表4项目位次成绩占比标准
位次 | 位次系数 |
1 | 50% |
2 | 30% |
3 | 20% |
6.Z6(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
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计50分。(该项由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最终核定与解释)
7.Z7(文体竞赛等其他)
申请人在文体类竞赛中获国家级一等奖(特等奖)计50分、二等奖计30分、三等奖计20分,团队类竞赛仅限负责人加分,确定奖项等级的主要依据为奖状所示的奖项名称及颁奖单位。(注:此类赛事泛指由国家政府部门(非协会)组织的全国性文体类竞赛,挂靠各个部委的非官方机构及由其他企业、机构举办的赛事不予认可。)
二、相关说明
(1)学生在Z1~Z7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且同一研究成果或参赛项目的奖励按最高等级计算,不得重复计算。
(2)各类奖项的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须在推免推免报名截止时间前。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4)绩点计算办法,标准分加权计算得到百分制分数,换算为绩点分数,具体换算如下表。
分数(百分制) | 绩点分数 |
90-100 | 5.0 |
85-89 | 3.7 |
82-84 | 3.3 |
78-81 | 3.0 |
75-77 | 2.7 |
72-77 | 2.3 |
68-71 | 2.0 |
64-67 | 1.5 |
60-63 | 1.0 |
59-40 | 0.5 |
<4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