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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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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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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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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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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为确保我校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推免生的选拔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推荐选拔办法:
一、推荐选拔原则
1、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以及研究生院、教务处、学指委、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遴选工作。各院(系)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的成员包括:院(系)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及3-5名专家、教授等。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须在本办法基础上制定本院(系)切实可行的推荐办法,并与推免名额一并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同时,对本院(系)学生的推荐选拔工作进行监督,当学生对其提出质疑时,工作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学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
2、各院(系)应切实遵守推免政策,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
3、各院(系)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坚持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
4、各院(系)要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5、推荐院(系)可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可信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各遴选指标分值可参考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的推荐,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以上遴选体系专项加分必须经过学校相关负责单位答辩或审核鉴定之后才可纳入本院(系)遴选指标体系。
6、各院(系)要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7、各院(系)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院(系)的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要深入落实信息公开,推免名额、推荐办法均须对外公开,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推免名单公示不少于7日。
二、推荐选拔条件
1、政治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好,动手能力强的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被推荐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未因违反学业诚信行为受到过记过(含)以上处分、两次(含)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且无其他尚未解除的校纪校规处分,未受过退学警告;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被推荐学生必须修完前三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五年制专业学生必须修完前四学年执行计划中的课程);且在学习期间仅允许一门次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有不及格记录,但执行计划中的课程必须在前三学年(五年制专业学生在前四学年)中已重修通过或参加重修免修考通过;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须不低于425分(或在校期间的托福成绩不低于90分;或在校期间的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科研创新潜质和较强的专业素质能力;
5、各院(系)可增加或细化本院(系)的选拔条件。
6、强基计划已转段确认的学生及退出强基计划的学生均不能再次申请推免。
三、名额分配
各院(系)推免生推荐名额分配原则如下:在考虑2026年应届毕业生规模的基础上,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基础学科领域、应用技术学科领域、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等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并适当参考各院(系)往届推免生推荐及最终录取情况。
四、选拔程序及时间安排
1、8月31日前,学校向各院(系)下达推免名额,启动本年度推免生选拔工作;
2、9月1-2日,各院(系)向学生公布本院(系)推免名额和推荐办法,布置推免生选拔工作;
3、9月14日下午17:00前在学院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选拔出且已公示的推免生名单以及电子成绩单(以身份证号_姓名为命名方式的成绩单PDF格式)汇总至教务处。
4、9月16日,学校公示推免生名单同时将推免生名单上报教育部。
至此,2026年上海交通大学推免生推荐阶段工作全部结束。随后,各个高校启动推免生的录取阶段工作。 9月22日-10月20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查询招生单位招收推免生的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五、其他有关规定
1、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落实接收单位,在2026年10月30日前不参加就业推荐、就业派遣,不得办理出国成绩单及其他出国相关学籍、学历证明材料等。
2、学生前三学年(或前四学年)平均学积分计算规则:以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必修课+限选课)计算。
3、 参加经学校备案的学期交换生项目的学生(限交换期限为一年以内的学期交换项目),在本科毕业前必须修满培养计划中的所有课程,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4、出现以下情况,学校将取消学生的推免资格:
(1)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一学年出现本科阶段有一门次以上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通识核心类模块课程、交叉模块课程及个性化模块课程) 有不及格记录或未能通过2026年毕业资格审核;
(3)最后一学年有违法违纪、考试舞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B-及以下;
(5)最后一学年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六、监督
本次推免工作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推荐办法、推免名额分配方案、拟推免名单须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推免工作情况会以适当的形式向学校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汇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学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监督电话021-34206403(教务处)。
七、本办法由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相关单位负责老师
团委 曹老师 54742322
汤老师 54742323
艺术团 丁老师 34205752
上海交通大学教务处
2025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