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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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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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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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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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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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工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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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各学院、有关部门: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及相关规定,我校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服务支撑教育强国战略,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推免工作的健康发展。
2.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推荐和考核录取的首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3.坚持科学遴选、严格审核,突出考查学生一贯的学业表现,建立科学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引导学生强化学术能力、学术兴趣,不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4.坚持公开透明、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推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认真做好公示公开工作,全力维护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1.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全校的推免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重要事项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校党委汇报。
2.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分管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及学院纪委等组成,学院纪委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本科生院备案。
3.各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名额分配方案、拟推荐名单等须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并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报本科生院备案。
三、推免要求
1.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学生可申请推免生资格: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备成为引领未来的社会栋梁与专业精英的基本素养。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阶段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具体情况增加补充条件,但补充条件不得低于学校规定的基本条件。
2.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要将学生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3.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
4.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各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审核鉴定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内容。对于公示中有异议事项,由校级专家审核小组进行审议。
(1)推免生科研创新成果一般应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2)竞赛获奖一般应作为主力队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国际赛事参照执行)。
(3)各学院分学科专家审核小组会同本研究领域权威专家等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系统和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学生本人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四、推荐方法
推免生学业综合成绩由学习成绩、社会服务、科研成果、竞赛获奖4项构成,其中第2-4项内部如有多项得分只取一项,不得累加。
五、名额分配
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免生名额由学校分配至各学院,各学院应积极贯彻教育部文件要求和精神,优化学院内推免名额的分配结构,充分发挥推免政策在国家发展战略急需的高层次人才选拔和培养上的引导和激励作用。
六、推免工作时间安排
按教育部和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有关规定实施,推荐、接收环节在时间上互不交叉推荐环节由本科生院统筹组织,接收环节由研究生院负责,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七、监督管理
1.各学院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本学院的推荐免试工作,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及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中出现的问题。
2.被录取的推免生,在入学前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1)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
(2)毕业时未能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
(3)受到校纪处分者。
(4)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5)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者。
3.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的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申请推免生资格的人员,应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对推免工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也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八、其他
本通知中如有未尽事项,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同济大学本科生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