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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艺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北京联合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中的各项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长:学院书记、院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
成员:院学术委员会成员、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师代表、辅导员代表
材料审核专家组: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教务办主任、学工办主任
二、工作要求和职责
(一)严格按照《北京联合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中的各项要求执行。
(二)艺术学院推免工作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四)遴选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遴选工作,根据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提出的推免申请,组织评审组召开院级评审会,确定本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名单并在学院公示。
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办法
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和素质类综合成绩构成。
(一)学业综合成绩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学业综合成绩使用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第一至第六学期的课程平均加权学分成绩,课程成绩不包括通识教育选修课成绩,所有成绩以初考成绩为准。
(二)素质类综合成绩加分项目及标准
素质类综合成绩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品德行为表现成绩平均分,并在此基础上设置了“素质类综合成绩加分项目”,加分项目总分值上限为 1.0分(以百分制计,直接计入综合评价成绩),各类别累加超出1.0分按1.0分计算。各类别内同一条款项目成果取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各类别内不同条款项目成果加分值可累计,超过1.0分按 1.0分计算。各类别内项目取得的证书或成果公布日期要求截止至2025年8月31日。
类别 | 具体项目与要求 | 加分值 | 认定依据与备注 |
(一)学术论文类 | 在核心期刊(北大中文核心、CSSCI、CSCD、SCI、SSCI、EI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 0.8分/篇 | 1. 需提供期刊原件、检索证明。录用通知(未见刊)不予认定。 5. 与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者合作的论文不予认定。 6. 论文的通讯作者原则上为本校在职教师。 |
(二)学科竞赛类 | 1.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学科竞赛(全国赛)获一等奖(金奖)及以上。 | 0.8分 | 1. 竞赛范围: 以学校教务处每年发布的“学科竞赛奖励认定项目名录”和学校团委认定的竞赛为准,不在名录内的竞赛不予认定。 4.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同级别奖项加分增加0.2分。 |
2.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上述国家级竞赛获二等奖(银奖)。 | 0.6分 |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同级别奖项加分增加0.2分。 | |
3. 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上述国家级竞赛获三等奖(铜奖)。 | 0.4分 | 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竞赛同级别奖项加分增加0.2分。 | |
4. 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奖项级别不得低于国内国家级三等奖的要求。 | 另行审定 |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初步认定,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 |
(三)参军入伍服兵役 | 在校期间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役。 | 1.0分 | 需取得我校本科生正式学籍后参军入伍,并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出现役证》原件。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可直接获得推免资格(按国家政策执行)。 |
(四)国际组织实习 | 在校期间到重要政府间国际组织(如联合国、世界银行等)正式实习,实习期不少于3个月。 | 0.3分 | 需由校国际交流合作处认定并出具证明,同时提供实习录用函、实习鉴定证明等官方材料。 |
(五)志愿服务 | 在国家级重大活动(如奥运会、冬奥会、世博会等)中担任志愿者。 | 0.3分 | 由校团委认定并出具证明。 |
四、工作程序
报名:推免工作严格按照《北京联合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暂行)》以及学校公布的相关文件为依据。严格执行推荐工作的时间和各项要求。学生自行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资格审核:学院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科研成果、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资料审核严格执行学校各项要求。
遴选:将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及排序,并按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的正式名单和候补名单。如有学生放弃推免资格,要按照排序结果依次递补。
公示: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将在申报审核阶段和确定推免生初步人选阶段,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五、学院初选名额分配(草案)
2022级本科生自愿报名。各专业按如下名额推荐到学院。
专业名称 | 2022级学生数 | 上报名额 | 推荐名额 |
绘画 | 25 | 5人 | 1 |
表演 | 35 | 1 | |
数字媒体艺术 | 82 | 3 | |
视觉传达设计 | 53 | 2 | |
环境设计 | 52 | 2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3 | 1 | |
工艺美术 | 25 | 1 | |
产品设计 | 25 | 1 |
学院将按专业推荐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排序,按学校分配名额报校教务处。如遇同分,按学业综合成绩、素质类综合成绩中学术论文类、学科竞赛成绩、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排序。
六、时间安排
9月4日15:00前,完成报名与材料提交。学生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提交加分项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9月5日由材料审核专家组审查学生提交加分项支撑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后,再统计学生的素质类综合成绩并排序。
9月6日将拟推免学生加分项进行公示3天。
9月9日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3 天(含正式名单及候补名单)。公示的同时组织拟推免学生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9月12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全校拟推荐学生名单并公示。
9月18日后学生通过推免系统填报志愿,参加各招生单位复试。
2026年7月毕业前审核。
七、相关注意事项
申请推免的学生必须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行为;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不得就业或自行联系出国等。否则,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计划出国留学及就业的学生请勿申请推免。
获准被推荐的学生,如果在毕业之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一)受到校规校纪处分者;
(二)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者;
(三)有其他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
八、公示地点:学院教务办公室公示栏(知行楼B座8层公示栏)。
九、监督及申诉
对于推免研究生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院申诉小组进行申诉。
监督及申诉小组:杨沛、张雪琪、田珊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推免政策或工作要求,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通知。
艺术学院
202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