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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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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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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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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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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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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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及学校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免工作,提高推免选拔质量,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传媒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具体如下:
一、推免遴选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推免工作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组长:吕映红;钟华
组员:娄莉;伍顺比;系主任、本科生培养科负责人、学生工作负责人、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二、推免指标分配
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共6个名额,我院推免生名额分配根据当年度学校下达的名额动态调整并适度向部校共建新闻实验班倾斜,现将分配如下: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分配1个名额,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配1个名额,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分配1个名额,传播学专业分配1个名额,新闻学专业分配2个名额。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择优的科学选拔原则。
2.坚持信息公开,推荐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
3.学校推免名额不限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报考类型。
4.不得将报考本校作为遴选推免生的条件,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限制本校推免生报考其他推免生遴选单位和专业。
四、申请条件
遴选范围为贵州民族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并且满足下列条件:
1.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申请。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读期间修读课程按学分加权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不含通识选修课程成绩),在读期间无挂科无重修。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动手能力强,思维逻辑清楚,反应敏锐,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外语水平达到学校实施方案的要求者。
5.身体健康,体育成绩合格。
五、工作流程
1. 学院做好宣传动员、组织报名等工作。于2025年8月31日向教务处提交《传媒学院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2. 9月1日至3日,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提交申请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学校文件核算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并排名,根据各专业的推荐限额确定推免生初选名单。
3. 9月4日,学院按要求向教务处报送初步人选的相关材料,含《贵州民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学生成绩单(由学院在教务系统打印)、外语等级证书等复印件、其他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贵州民族大学2026年推免生初步人选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
六、工作要求
1.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推免遴选工作小组,纪检监察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报贵州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在推免工作中管理松懈、把关不严,未能尽到审核责任的学院,核减下一年度推免名额,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负责人员的责任。
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将报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4.推免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因信息不全或不实、操作不当、时间延误等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负。
5.未按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6.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本单位推免生工作中出现的申诉事宜。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七、监督与管理
1.学生对排名测算及最终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向学院或学校提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学院将组织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
2.为确保推免工作政策规定透明、信息公开、申诉渠道畅通,切实保证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推免工作联系电话:0851-88924675,E-mail:954926167@qq.com,办公地点: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302办公室。
3.如学院在推免工作中发现有审查不严、违反操作程序、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八、其它
1.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办法执行。
2. 本办法如有与上级最新文件、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最新文件和政策为准。
3. 本办法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