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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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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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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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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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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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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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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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为做好我院推荐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我院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专家审核小组成员
组 长:饶鉴、杨巧芳
副组长:周承君、舒蕾、王敏
成 员:黄亮、安琪、宋志来
秘 书:杨琴、胡艺、闵丹、吴华聪、胡昊
推免生遴选工作办公室设在教学办公室,负责推免生遴选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环节工作有条不紊。将推免工作方案通知到每一名2026届毕业生,切实做好政策解释、咨询服务和推免工作。
2.推免生的推荐程序按《湖北工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湖工大教[2023]104号)执行。严格遵守推荐条件、标准、方法和程序,认真审查申请人的各项材料,确保推免工作的公平公正。
三、推免生条件和名额
学生根据自身条件向学院自愿提出申请。
(一)推免生条件
申请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为我院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爱国敬业,遵纪守法,有社会责任感,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补考记录,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20%(只计初始成绩)。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水平。
4.毕业时必须获得学士学位。
5.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60分(710分制)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10分(710分制)及以上。
(二)推免生指标
学校分配至我院名额为12人,且可以按照名额的1.2倍(14人,其中2人为替补名额)确定学院初选名单上报学校。名额分配以选拔优秀为导向,综合考虑各专业人数占学院全年级总人数比例及学生综合素质,经学院研究决定,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1.固定名额:创新班1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4人(含中美1人),环境设计专业2人,公共艺术专业1人,共计8人。
2.竞争名额4个:不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
3.替补名额2个:不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产生并向学校推荐。
(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奖励分成绩。
1.学业成绩由学生所在专业培养计划规定应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以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换算而成,换算公式为:学业成绩=50+平均学分绩点(GPA)×10。计算GPA时,重修课程只计初始成绩,未获得学分的通识教育选修课不计入。
2.学校对学生获得各级表彰、竞赛奖以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按照附件2学校推免生遴选奖励分标准一览表给予奖励分,奖励分成绩为各项奖励分之和,10分封顶,且同类成果不超过2项,学科竞赛赛事总计不超过3项。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竞赛,取最高分计算(提交竞赛证书同时必须提交作品)。
四、推免工作流程
1.9月5日:学院公布年度推免工作方案。
2.9月6-8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于9月8日下午16点前,向学院教学办公室(4C-102)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材料包括: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教学办打印)、排名(教学办打印)、获奖证书、社会活动及表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项奖励加分项目(附件2)的有效时间自本科阶段自入学截至2025年8月31日。
3.9月9-11日:9月9日-9月10日,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查,9月11日,由学院专家审核小组组织公开答辩,答辩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进行综合评议,计算出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据此产生初选人员名单(固定名额+竞选名额+递补名额共计14人)。
4.9月12-15日: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上公示4日,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
5.9月16日:学院将最终拟定的推免生初选名单排序报请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定。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者;
3.确定推荐名单后,后续必修课程考试有一门低于 75分者;
4.确定推荐名单后,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低于 75 分者;
5.确定推荐名单后,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者;
6.申请出国者;
7.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者。
六、其它事宜
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按规定时间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自行决定填报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志愿。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