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健全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机制,优化生源结构,根据宁夏大学《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原则,持续提高人才选拔质量。
第三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以德为先,将学生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为考核重点,同时注重学生学习能力、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其他特长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部牵头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哲学与艺术学部、美术学院、尚德书院主要领导及教师代表组成);学院制定本学院推荐工作细则,由学部牵头负责,学院、书院配合具体工作组织实施。
第三章 推荐条件及程序
第五条 学院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拔推免生: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宁夏大学学籍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和独立学院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考试无缺考、成绩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记录。
(五)品行表现良好,无任何违纪违法受处分记录。
(六)在所学专业范围内学业成绩优秀,前三年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8(本办法专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课程平均分均指除通识教育选修课、辅修专业课以外的课程,下同),且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进入前30%(含30%); CET-4 成绩达到400分以上(含400分),经2名以上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公示。
(七)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具有继续学习的体能基础。
(八)由宁夏大学公派访学学生(以学生处公布的访学名单为准),需具备本办法第二章第七条中的(一)、(二)、(三)、(四)、(五)、(七)款条件,专业课程平均成绩和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按其在宁夏大学学习期间的成绩计算。
第六条 推荐程序和办法:
(一)学院须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推荐工作实施细则,由学部统一报送本科生院备案后及时公布并开展推荐工作。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书院提交申请,填写《宁夏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书院依据学院实施细则审核学生所提交的各类获奖证书、学术成果,并将符合申请条件且自愿申请的学生申请表、附加项目成绩及相关材料交于学生所在学部。学生在校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由所在学部从学校教学运行保障部教学平台导出并审核确认,在校综合测评平均成绩由书院出具。
(三)对符合申请条件并自愿提出申请的学生,学部须以遴选总成绩排序的方式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其中附加项目成绩由学生所在书院依据各学院的《附加项目考核办法》提供。
(四)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拟推免学生名单由学部统一报本科生院审核后,进行公示
(五)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推免学生名单,将审定名单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通过学校审定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需自行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
(七)通过上述程序选拔的学生取得推免生资格。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第七条 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第八条 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条 被确定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考当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学院严格执行推免生工作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所有环节和过程均要做到可追溯。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应当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十二条 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若学校相关政策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美术学院
2025年9月3日
附件1
美术学院特殊学术专长审核
专家小组名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经美术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研究决定成立2026年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 王胜泽 (职务:院长)
副组长: 马树华 (职务:书记)
朱淑娥 (职务:副院长)
成 员: 于 婧 (职务:教研室主任)
刘 塨 (职务:教研室主任)
张 莉 (职务:系主任)
王 艳 (职务:系主任)
查 娜 (职务:系主任)
附件2
美术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
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文件规定,为做好美术学院2026年推免工作,特制定如下附加项目考核办法。
一、工作安排
9月4日前,制定学院附加项目考核办法,成立特殊学术专长审核专家小组。
9月5日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书院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月9日前,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书院及学院专家小组对特殊学术转场材料进行审核、赋分;书院评定附加项目成绩,并在书院网站予以公示。并将附加项目成绩报送学部。
二、赋分规定
附加项目成绩共计8分,其中: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的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科研成果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到国际组织实习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
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特殊学术专长纳入附加项目考核。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
书院负责、学院配合组织成立不少于 5 人的专家工作小组,由具有相关学科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承担研究生教学、指导任务的教师组成,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提交的特殊学术专长佐证材料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依据各学院制定的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对学生的附加项目成绩进行赋分。
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重点评价学生所提交学术成果的创新性和学生本人的贡献度。审核专家小组每位成员须独立给出明确的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过程由书院全程录音录像,全程记录备查,答辩结果应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成绩计算体系。
(一)参军入伍服兵役。学生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可依据服兵役年限、获得部队嘉奖表彰等综合表现情况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参军入伍年限和嘉奖表彰情况 | 档次 | 分值 |
参军入伍且在服兵役期间(至少两年服务期)获得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荣誉 1次 | 1档 | 2.00分 |
参军入伍且在服兵役期间(至少两年服务期)荣获优秀士兵或营嘉奖 1次 | 2档 | 1.33分 |
参军入伍(至少两年服务期) | 3档 | 0.67分 |
(二)科研成果。原则上仅限于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艺术类作品;科研论文必须是与本专业学科领域相关的成果,成果署名为第一完成人或第二完成人(指导教师须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论文,作品必须为第一作者。可依据学生学术水平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期刊论文(人文社科)
论文发表情况 | 档次 | 分值 |
SSCI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全文收录的论文、A&HCI (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 全文收录的论文、CSSCI 收录的期刊的论文,每个学科排名第一的期刊、《新华文摘》全文收录的论文 | 1档 | 论文:2.00分 作品:2.00分 |
CSSCI 收录的期刊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 | 2档 | 论文:1.33分 作品:1.33分 |
一般核心期刊及以上 | 3档 | 论文:0.67分 作品:0.67分 |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论文仅作参考,不纳入评价成绩计算。
(三)科研竞赛奖励。特殊学术专长中经考核通过的科研竞赛奖励最高得分不超过2分,依据奖励等级、学生的学术水平和创新实践能力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1分。
1.加分类别
根据学科竞赛的组织机构、社会影响和获奖难度等方面综合考虑,将科研竞赛项目分为I、II、III三个级别。
(1)Ⅰ类学科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2)Ⅱ类学科竞赛: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竞赛评估与管理体系研究工作组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的竞赛项目;
(3)III类学科竞赛:其他类竞赛(全国赛);
2.加分规则
(1)科研竞赛奖励参考为排名前七的主力队员;
(2)同一项目获不同竞赛、不同等级奖励者,计分取最高分,不进行累加;
(3)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方表彰文件、证书原件予以证实,且获奖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8月31日前。
3.加分办法
项目署名总人数 | 团队成员排名次序 |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 | 第五 | 第六 | 第七 | |
一人 | 1/1 | ||||||
二人 | 2/3 | 1/3 | |||||
三人 | 3/6 | 2/6 | 1/6 | ||||
四人 | 5/11 | 3/11 | 2/11 | 1/11 | |||
五人 | 7/18 | 5/18 | 3/18 | 2/18 | 1/18 | ||
六人 | 10/26 | 6/26 | 4/26 | 3/26 | 2/26 | 1/26 | |
七人 | 12/36 | 8/36 | 6/36 | 4/36 | 3/36 | 2/36 | 1/36 |
学生参加科研竞赛奖励得分参考表中分值,乘以项目成员排名权重分配系数,为该获奖项目个人得分。
说明:科研竞赛得分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千分位。
(四)志愿服务。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者服务等活动表现突出者的最高得分不超过1分,可依据学生综合表现和活动效果划分为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4分。
1.加分类别
(1)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志愿服务时长。根据学生二课成绩单中志愿服务总时长进行认定。
(2)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参加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相关证明者。
2.加分规则
(1)采取志愿服务总时长和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双轨加分;
(2)以上两项加分类别由申请者自行选择其中得分较高的一项进行认定,不累计加分;
3.加分办法
(1)志愿服务时长加分
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以X表示,单位小时。根据二课系统中记录的学生志愿服务总时长,划分三个档次,各档次加分如下。
志愿服务时长 | 档次 | 分值 |
X≥220 | 1档 | 1.00分 |
139<X≤219 | 2档 | 0.67分 |
60≤X≤139 | 3档 | 0.33分 |
(2)志愿服务证明加分
学生参加地市级以上会展赛事、文化传播、环境保护、支教调研、社会关爱等志愿服务活动或获得地市级以上志愿服务表彰,由学生本人提供证书原件或表彰文件等证明,审核后予以认定。
级别 | 档次 | 分值 |
地市级及以上 | 3档 | 0.20分 |
省部级及以上 | 2档 | 0.60分 |
国家级及以上 | 1档 | 1.00分 |
4.相关说明
(1)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及表彰原则上只认可由党政机关(仅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不包括工会、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或同级共青团组织颁发提供的,并加盖公章;非党政系列的社会组织和团体单独授予的志愿服务活动证明,原则上不予认定。
(2)志愿服务时长及证明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8月31日前。
(五)国际组织实习。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高等教育创新中心、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联合国经济和社会事务部、联合国难民署、上海合作组织等国际组织中实习,根据实习时长和服务证明等划分为 3档,每档间分差不超过0.40分。
实习服务时长 | 档次 | 分值 |
6个月以上(含6个月) | 1档 | 1.00分 |
3—6个月(含3个月) | 2档 | 0.67分 |
2—3个月 | 3档 | 0.33分 |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应有官方表彰文件、证书原件予以证实,各项统计截止时间为申请推免年度的 8月31日前。
三、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须符合《宁夏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校发〔2023〕107号)中的推荐条件。
2.实行回避制度,负责附加分考核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者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其他可能影响推免工作公平公正性的情形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3.学生提交的附加分相关成果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不予以赋分认定,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考核办法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超出本办法的内容,超出学校及学院赋分办法的内容,由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报本科生院备案。
宁夏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