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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校广艺政发〔2025〕10号文件要求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6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工作原则
(一)以德为先、择优选拔原则。各教学单位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选拔标准及工作程序,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从中选拔优秀学生,切实提高推免生选拔质量。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推免生工作实行直系亲属回避制度,确保选拔工作的透明度。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资格。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张榜公示,接受师生的监督。
(三)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推免生计划的分配要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发展和各专业研究生生源情况,科学分配推免名额。对一流学科、前沿学科、基础学科及国家发展急需的相关学科给予重点支持。
二、申请条件
(一)推免生推荐对象应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毕业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以德为先,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其中,本科1至6学期的全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各科目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且不能出现补考、重修情况),全部必修课程(免修、缓考除外)学习成绩总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四)科研创作成果突出,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科研创作潜力。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品行表现优良。
(七)具有特殊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如不能满足全部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总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条件的,可作为特殊学术专长生进行选拔。申请者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专业成绩优秀,在校期间专业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总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前三名,且不能出现补考、重修情况。其中可以允许有一门公共必修课程成绩达不到70分但高于60分(含60分),其余1至6学期的全部公共必修课程、专业必修课程各科目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
2.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我校界定的一、二、三类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家级竞赛(在我校发布的科研创作获奖范畴目录内)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需有我校相关专业三名以上教授联名推荐。
特殊学术专长生的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联名推荐信须向全校公示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八)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的学生,学校将按该文件要求执行。
三、评分办法
(一)推免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必修课程分数占90%,专项加分占10%。
专项加分累计原始总分封顶100分。专项加分包括:科研创作获奖加分、荣誉表彰加分、发表论文加分、科研项目类加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总分=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90%+专项加分×10%。(具体计算方法以附件1为准)
(二)科研创作获奖加分规则如下:
1.科研创作同一作品只取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不同赛事不累加;同一赛事多个作品最多只取分值最高的2个作品加分。
2.如果赛事设有特等奖的,特等奖加分值按同类一等奖计算加分。没有设等级奖项赛事按三等奖计算加分。
3.科研创作的集体奖,每人按加分分值乘上相应系数,具体如下:
A.主演、主创、指挥、首席、领唱、领舞,乘0.5;
B.2—5人,乘0.4;
C.6—12人,乘0.3;
D.13—20人,乘0.2;
E.21人以上,乘0.1。
注:获奖未注明主演、主创、指挥、首席、领唱、领舞的,按B-E规则加分。
序号 | 奖项等级 | 加分值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优秀奖 | 展演入选 | ||
1 | 国家级一类 | 10.0 | 8.0 | 6.0 | 4.0 |
2 | 国家级二类 | 8.0 | 6.0 | 5.0 | 3.0 |
3 | 国家级三类 | 6.0 | 5.0 | 4.0 | 2.5 |
4 | 省部级一类 | 3.5 | 3.0 | 2.5 | 2 |
5 | 省部级二类 | 3.0 | 2.5 | 2.0 | 1.5 |
6 | 省部级三类 | 2.5 | 2.0 | 1.5 | 1 |
7 | 市厅级一类 | 2.0 | 1.5 | 1.0 | 0 |
8 | 市厅级二类 | 1.5 | 1.0 | 0.5 | 0 |
9 | 市厅级三类 | 1.0 | 0.6 | 0.3 | 0 |
科研创作获奖加分分值标准如下:
(三)荣誉表彰加分规则如下:
学生所获荣誉表彰中,仅取1项加分。
荣誉表彰加分分值标准如下:
序号 | 奖项等级 | 奖项名称 | 加分值 |
1 | 国家级 | 国家奖学金 | 2.0分 |
2 | 省部级 | 人民政府奖学金、 优秀三好学生、 优秀团干、 优秀团员 | 1.0分 |
(四)发表论文加分规则如下:
1.论文必须是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有ISSN或CN刊号)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正式见刊,用稿通知不算。
2.论文查重重合率不得高于15%(含15%),论文字数不少于4000字。
3.论文发表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等形式的出版物。若是附件2中的第四类期刊论文必须能够在“中国知网”查询。
4.同一期刊的同一期号发表的论文最多只取1篇。同一期刊同一年度发表的论文最多只取2篇。每人的论文总数最多只计5篇。
论文加分分值标准如下:
序号 | 期刊类型 | 加分值 |
1 | 一类期刊 | 独立作者10.0分,第一作者8.0分 |
2 | 二类期刊 | 独立作者8.0分,第一作者6.0分 |
3 | 三类期刊 | 独立作者6.0分,第一作者4.0分 |
4 | 四类期刊 | 独立作者2.0分,第一作者1.0分 |
5 | 著作类 | 学术专著要求完成不少于10万字,独立作者8.0分,第一作者6.0分 |
(五)科研项目类加分规则如下:
1.要求是纵向项目,且经费进入学校财务(自筹经费项目除外)。
2.仅赋分给项目负责人。
3.项目已开题未结题的,按50%计分。
科研项目加分分值标准如下:
序号 | 项目级别 | 加分值 |
1 | 国家级 | 10分 |
2 | 省部级 | 4分 |
3 | 市厅级 | 3分 |
4 |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 国家级2分,省级1分,校级0.5分 |
(六)其他要求:
1.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加分、科研项目类加分以证书原件或文件、网络正式公布的为准,发表论文以正式的刊物为准。
2.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发表论文、科研项目类等成果需为大一至大三期间获得,截止期限为2025年8月31日。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遴选规则
(一)教育部下达我校推免生名额预计于9月份下发,我校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名额分配。学校设置一定比例的全校性竞争名额,由各教学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提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重点向本校生源质量好、师资力量强、办学水平高、学科特色显著的优势学科和重点发展学科倾斜。
(二)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制定的遴选规则(见附件1)进行排序(含特殊学术专长人才),按1:2确定本单位推免生候选人名单报送学校。
(三)召开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不少于(含)三分之二成员参会方为有效。会议对教学单位报送的人选(含全校性竞争名额人选)进行审查筛选并投票表决。投票采取不记名方式,票数达到参会全体成员半数以上的学生根据推免生名额依据票数从高到低依次推荐,投票结果必须经参加会议的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四)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的,优先从所在专业候选学生中按遴选规则进行替补;若本专业无符合条件者,则从该教学单位候选学生中依据遴选规则进行替补。对于教学单位出现工作失误,学校将酌情扣减该单位后续年份推免生指标。
五、工作安排与要求
(一)教学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并制定工作方案(7月7日-8月31日)
1.各教学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由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为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专家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2.因参加推免的年级需要确定成绩作为排序,请教学单位、开课单位督促任课老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并在遴选工作开始以前完成成绩复核工作。学生可以看到成绩之日起即可复核,到8月31日止。
3.教学单位制定推荐细则安排依照学校推免生工作的原则和申请条件,结合本单位各学科专业(方向)和各专业(方向)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推荐细则及遴选规则,8月28日中午下班前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4.教学单位公布推荐细则、遴选规则,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名单(8月1日-8月31日)
教学单位公布:1.推荐细则;2.遴选规则;3.第1至6学期的全部必修课程学习成绩总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前20%学生排名表,并进行办法讲解和工作动员。
(二)学生报名(9月1日-2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登录http://192.168.75.64/a_jxfzxtnew/tms/login.asp(校园网)进行网上报名,输出打印“申请表”签名后(见附件2)交所在教学单位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教学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核实学生提交的材料。
(三)教学单位组织遴选(9月2日-4日)
1、教学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推荐和遴选工作,登录教辅系统录入学生“专项加分”,按照“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90%+专项加分×10%”得出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按遴选规则择优推荐。教学单位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在本单位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作质量和个人贡献。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录音录像由教学单位保管至学生毕业一年后,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四)教学单位公示(9月5日-7日)
各教学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组根据有关文件要求审定推免生申请人名单,并在本教学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号、姓名、专业、课程分数、专项加分内容及分值、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五)教学单位上报材料(预计9月8日-9日、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名额下达的文件进行调整)
各教学单位按学校分配的推免生名额,以1:2的比例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学号、姓名、专业、课程分数、专项加分内容及分值、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教学单位将以下材料:
工作方案
推荐细则(公示件)
遴选规则(公示件)
推免生候选人的材料(申请表、科研创作获奖、荣誉表彰、发表论文(包括查重证明)、科研项目等)
特殊学术专长人才的三名教授联名推荐信
《广西艺术学院2026届“推免生”专项加分统计表》(见附件3)(此表由教辅系统导出,教学单位自行下载)
《广西艺术学院2026届“推免生”汇总表》(见附件4)(此表由教辅系统导出,教学单位自行下载)
推免生申请人公示材料
推免生候选人公示材料
加盖教学单位公章后报教务处学籍科邮箱:gyxjk2021@163.com,相关纸质材料教学单位留存备案。教务处汇总、审核后,提交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以上材料须填写提交推免生教学单位上报材料清单(附件6:推免生教学单位上报材料清单)
(六)学校审查、公示(预计9月10日—25日、具体时间根据教育部名额下达的文件进行调整)
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审查筛选,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下文公布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
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自行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并填报个人资料信息。通过该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相关手续。
(七)推免生是激励广大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也是提供优质研究生生源的主要渠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该项工作。
(八)各教学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依照学校推免生工作的原则和条件,制定本单位推荐细则,指定专人负责推免生工作,并将相关精神传达给每位学生。
(九)推免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严肃认真地对待,严格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严格规范执行政策,切实提高推免工作质量;加强工作监督管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权益,严肃查处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六、其他相关规定
(一)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二)获得我校推免资格的学生,在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必须与学校签订承诺书,未经同意,不得出国、就业或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统一考试。
广西艺术学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