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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重庆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重大校发 〔2021〕63号)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美视电影学院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 ” )遴选工作细则。
一 、组织领导
学院设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统筹领导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推荐工作。
组 长: 范 蓓、李阳模
副组长:黄 鹏
组 员:赵华、 马欣、徐蓓、王琦、杨华、王希、张晓玲、刘静、鲜佳、厉宣浩、张大涛、 张黎
二 、推免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本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品行优良,遵纪守法,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纪违法记录。
3.按期完成前三学年(四年制)或者前四学年(五年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 程及实践环节的学分要求(外语类、体育类课程应获得毕业要求的规定学分) ,且参加全国 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 425 分及以上(体育、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 不作要求) ,或者参加托福考试成绩≥80 分,或者参加雅思考试成绩≥5.5 分 。外语类专 业学生应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4.平均学分绩点(GPA)(可参照《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办法》 (试行)(重大校[2010]233 号)计算)排名在本专业前 40%。
三、 综合成绩计算和排序
1. 综合成绩为学生的最终成绩 。综合成绩由 “平均学分绩点 ”和 “奖励附加分 ”相加 构成。
“平均学分绩点 ”是指在校前三学年所修规定课程学分的平均绩点(有境外交换学习的 情况,应考虑对交换期间的成绩与在本校学习期间的成绩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办法见附件 2)。
“奖励附加分”:对参加各类竞赛、评优活动获奖、科研创作的学生,按《美视电影学院推 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分条例(2022 年 3 月修订版)》(见附件 1)计算 加分。奖励附加分值总和最高不超过 0.4。
2. 对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的申请学生,分专业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四 、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流程
1. 学生提交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推免生基本条件且自愿参加推免的学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奖励附加分 项目的成果证明材料。
2. 学院对申请推免的学生进行基本条件资格审核。
3. 经资格审核入围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组成员一般不少于 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奖励加分 学生的科创成果、竞赛成果及公益成果等进行审核鉴定,并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 像 。奖励附加分的审核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 。未通过审核鉴定和答辩的成果,不得纳入推免 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4.确定并公示推免生资格的初选学生名单
根据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经学院研究后分配到各专业,各专业按综合成绩排 序情况,确定推免生资格初选名单,并进行为期 3 天的公示。
5. 异议和复议
学院师生若对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有异议,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方式向学院推免生资 格遴选工作小组提出书面异议, 由学院推免生资格遴选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6. 学院将推免生资格初选学生名单报学校本科生院。
7. 其他相关程序和手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
五 、本实施细则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
2025 年 6 月
【附件1】
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分条例
(2022 年 3 月修订)
类别 |
奖项名称 | 奖励分值(分)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单项奖、 冠军、 金奖 | 亚军、 银奖 | 季军、 铜奖 | |||
A 、学科 专业竞 赛 | 1、 中国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0.2 | 0.15 | 0.1 | 0.05 |
2、 “挑战杯 ”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 赛 | 0.2 | 0.15 | 0.1 | 0.05 | |
3、 “创青春 ”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 0.2 | 0.15 | 0.1 | 0.05 | |
4、 ICAN 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 / | 0.15 | 0.1 | 0.05 | |
5、 “外研社杯 ”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总决赛 (或该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总决赛) | 0.2 | 0.15 | 0.1 | / | |
6、全国英语竞赛(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指委和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 / | 0.15 | 0.1 | 0.05 | |
7、 国际大学生群英辩论会(限 4 名主要队员, 替补队员减半加分) | 0.2 | 0.15 | 0.1 | 0.05 | |
8、文化部、广电总局、 教育部以及中国文联所 属一级行业协会设置的文艺创作类奖项 | 0.2 | 0.15 | 0.1 | 0.05 | |
9、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限主创人员) /重庆市大学生艺术展演(集体项目限主创人员) | / | 0.15/0.05 | 0.1/0.02 | 0.05/0.01 | |
10、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全国赛/西南赛 区(仅限于平面设计和动漫) | / | 0.15/0.05 | 0.1/0.02 | 0.05/0.01 | |
11、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西南赛区(仅限 于平面类与动画类) | / | 0.15/0.05 | 0.1/0.02 | 0.05/0.01 | |
12、 教育部关工委、 中国传媒大学 “齐越节 ”全 国大学生朗诵大会 | / | 0.1 | 0.05 | 0.025 | |
13、 中国舞台美术展 | 0.05 | ||||
14、 中国戏剧奖(含校园戏剧奖, 限主创人员) | 0.2 | 0.15(含单 项提名奖) | 0.1 | 0.05(入围奖、 优秀奖) | |
15、全国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大学生组) | 0.2 | 0.1 | 0.05 | 0.025 | |
16、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 / | 0.1 | 0.05 | 0.025 | |
17、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优秀学生作品评选 | 0.2 | 0.15 | 0.1 | 0.05(提名、 入围) | |
18、 北京大学生电影节(限主创人员) | 0.2 | 0.1 | 0.05 | 0.02(提名、 入围) | |
类别 |
奖项名称 | 奖励分值(分)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单项奖、 冠军、 金奖 | 亚军、 银奖 | 季军、 铜奖 | |||
A 、学科 专业竞 赛 | 19、 国家级剧本竞赛或征集活动 | 0.2 | 0.15 | 0.1 | 0.05(提名、 入围) |
20、全国或国际重要电影节、戏剧节相关竞赛单 元 (例如金鸡电影节微电影竞赛单元,FIRST、平遥 电影展、乌镇戏剧节、大学生 “金刺猬”戏 剧节等短片单元) |
0.15 | 0.1(含最佳 单项提名 奖) |
0.05 |
0.025(入围 奖、优秀奖) | |
21、 国家级/省部级文学艺术作品评选活动 | 0.15/0.05 | 0.1/0.02 | 0.05/0.01 | 0.025(入围 奖、优秀奖) | |
22、 中国大学生电视节及其他全国大学生影视作 品 竞赛 |
0.1 | 0.06(含最 佳单项提名 奖) |
0.04 | 0.02(入围奖、 优秀奖) | |
23、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主办海峡两岸主持人大 赛 | 0.1 | 0.05 | 0.02 | 0.01 | |
24、全国大学生有声阅读大赛 | / | 0.05 | 0.02 | 0.01 | |
25、 四川、 上海电视节相关竞赛单元(限主创人 员) | 0.1 | 0.05 | 0.02 | 0.01(入围奖、 优秀奖) | |
26、重庆青年戏剧演出季、重庆市大学生戏剧演 出 季优秀演出剧目(优秀单项) | 0.02 | ||||
27、重庆市 “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 0.05 | 0.02 | 0.01 | / | |
28、《未来金话筒》大赛大学组总决赛(含网络 赛) | / | 0.02 | 0.01 | 0.005 | |
29、重庆市 “ 山水之城,美丽之地 ”导游词讲解 大赛 | 0.03 | 0.02 | 0.01 | 0.005 | |
30、重庆市大学生播音主持电视大赛 | / | 0.02 | 0.01 | 0.005 | |
B 、学术 论文与 文学作 品 | 1、在 CSSCI/ CSSCI 扩展版/中文核心人文艺术 类学术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且作者署名单位 为重庆大学) |
0.2/0.1/0.05 | |||
2、在全国文学艺术类重要期刊发表文艺作品(唯 一作者) | 全国文联和作协期刊(0.2)/省级文联和作协期刊(0.05) | ||||
C 、创新 创业实 践 | 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国家级) | “优秀” (0.04)、 “ 良好” (0.02) 、 “中” “合格” (0.01) | |||
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市级) | “优秀 ” (0.02)、 “良好” (0.01)、 “中” “合格” (0.005) | ||||
3、 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 | “优秀 ” (0.01) | ||||
D、学习 能力 | 1、 国家大学英语 6 级考试 | 0.02 | |||
类别 |
奖项名称 | 奖励分值(分) | ||||
特等奖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单项奖、 冠军、 金奖 | 亚军、 银奖 | 季军、 铜奖 | ||||
E 、公益 成果 、 志愿服 务及思 政荣誉 类 |
荣誉称号 | 1、 国家级 | 0.15 | |||
2、 省部级 | 0.05 | |||||
3、校级十佳/校级 | 0.02/0.01 | |||||
担任学生干部 | 4、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 团委副书记(称职) | 0.015 | ||||
5、 义务服役 | / | 0.1 | ||||
备注:
1. 市级及以上团队性竞赛项目排名前 3 按 100%奖励分值加分,项目排名 4-6 按 50%加分,项目排名 7-10 按 20%加分。
2. 参加同一赛事、 同一项目获奖的附加分不累加, 只计最高级别。
3. 团队性展演(不分排名先后的)项目按 60%奖励分值加分。
4. 荣誉称号,指由宣传部、 教育部、 团中央、重庆市、重庆大学等颁发的各类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奖励分值不累加, 只计最高级别。
5. 义务服役,须提供相关服役证明,服役期不低于 2 年。
6. 所有奖励加分累计不超过 0.4 分,每种类别加分累计的上限设置不超过 0.2 分。
7. 未列入学校和学院奖励分值的项目, 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奖励附加分条例或参照此规 定认定加分标准。
8.《重庆大学美视电影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奖励分条例》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报学院党政联 席会通过实施 。本条例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
境外交换学习的学生,交换成绩绩点根据《重庆大学学分绩点计算方法》计算办法如下:
1
1.交换成绩单每门课程绩点相加后÷课程门数× 1/6 (1学期)= 交换学期绩点
2.在校 5 学期绩点×1/6 + 交换学期绩点×1/6 = 总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