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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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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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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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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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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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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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国家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贯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科建设与人才发展需求,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学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良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阶段学习,为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奠定基础。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坚持科学遴选,选拔推荐过程中落实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和信息公开等制度,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专家审核小组
遴选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不少于5人)。
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一般不少于 5 人。
三、学院推免工作的基本条件
(一)申请者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学生、港澳台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已获批我校本年度参加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学生不得参与推免生遴选。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政治思想端正,社会责任感强,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且有较强的专业能力、研究兴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四) 本科学习期间,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五) 学业成绩要求:截至申报日止无重考及因成绩不合格而进行的重修。从入学起至申报日学业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前20%以内。(学业仅包含在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和限选课,不含任选修课;学业平均成绩计算中使用学生首次获得的成绩,补考成绩大于等于60分统一按60分计算。)
(六)优先考虑学生的在校学习成绩,统筹考虑创新精神、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来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一项,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确保推免生的选拔质量。
(七)原则上,每位学生仅有一次参加推免生遴选机会。已参加学院遴选而未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因休学或其他原因降级的,不得再次参加推免生遴选。
四、学院推免工作的遴选规则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业成绩(占比90%)和综合素质成绩(占比10%)两部分构成。
(一)学业成绩计算方式
以学生前3学年在教学计划内的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为准,不含任选课,按学校教务系统记载的原始成绩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成绩”计算,权重为各课程的学分, 公式为:学业成绩 = Σ(课程成绩 × 课程学分) / Σ 课程学分;补考成绩合格按60分计入总成绩;补考成绩低于60分的按补考成绩计入总成绩。缓考课程需在推免报名前完成考试,否则不计入成绩;
(二)综合素质成绩指标体系
综合素质成绩满分100分,分为“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理论成果”、“实践成果”5个指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指标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参军入伍服兵役 | 凡我校在校生参军入伍服役期满的学生加10分 | 10 |
参加志愿服务 | 获国家级“优秀志愿者”或同等级别志愿服务奖(称号),加10分;该项最多加10分。 获天津市级“优秀志愿者”或同等级别志愿服务奖(称号),加5分。 | 10 |
国际组织实习 | 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http://gj.ncss.org.cn)所包含的国际组织实习1个月及以上的学生加10分。(未满一个月的不计入) 该项由国际交流处、各学院和教务处联合组织认定。 | 10 |
理论成果 | 须为学生本科阶段在高水平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的(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与学业相关的论文,署名单位须为天津美术学院;其中学生为独立作者的计入30分,为合作项目第一作者的计入25分,为合作项目第二作者的计入15分。该项最多加30分。 | 30 |
实践成果 | 学生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的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或展览(限全国性展览),计入的条件详见本表备注。该项依据展览和竞赛级别及作者的贡献情况计分,最多加40分,有多项相应成果时按照得分最高的项目计入。 | 40 |
注:每个指标只能报一项。具体评分标准参照《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赋分表》、《天津美术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践成果目录表》;三级展览(竞赛)由专家审核小组进行量化评分。
五、 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流程
(一)工作启动
1、遴选工作小组召开推免工作启动会,传达学校推免工作通知精神,明确学院工作安排;
2、通过学院官网、班级群等渠道发布《推免工作通知及名额分配方案》,并安排专职人员解答学生疑问。
(二)基本条件审核
1、教学秘书整理核算学业成绩,提供各专业前20%有推选资格的学生名单;辅导员审核思想品德、违纪记录、休复学情况;
2、审核结束后形成《推免生资格初审通过名单》,报遴选工作小组,由遴选工作小组安排专人与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确认申报意愿。符合申请条件且参加申报的学生提交有关获奖情况和科研业绩证明原件。放弃推免生资格的需提交书面说明。
3、《推免生资格初审通过名单》及业绩成果材料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入综合素质评分环节。
(三)提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建议。
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每个专业推荐的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议并根据学校制定的相关文件提出赋分建议(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材料如有疑问,可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答辩。)
(四)确定学院推荐意见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遴选条件及基本要求、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进行评审推荐工作。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提出推荐意见后,将各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及综合成绩在学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六、 异议处理
1、申报资格公示(第一次公示)期间,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及各系公告栏公示《推免生初步名单》及学业成绩、业绩材料。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向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遴选工作小组收到异议后1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核,3个工作日内将复核意见反馈异议人。
2、拟推荐学生名单公示(第二次公示)期间,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及各系公告栏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及其综合成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需以书面形式向遴选工作小组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逾期不再受理。遴选工作小组组织情况复核并向异议人出具复核报告。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学院不再接受二次复议。
3、接受异议地点:B209;联系电话:86354020
七、 其他
(一)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1、材料造假处理:若发现学生提交虚假材料,立即取消其推免资格,并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处分,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不可抗力因素: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推免工作无法按期进行,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可在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调整工作时间,并及时通知全体学生。
(二)细则适用范围与解释权
1、本细则适用于实验艺术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学生、第二学士学位、支教保研学生)。
2、本细则未尽事宜参照《天津美术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遴选办法》执行。
3、本细则由实验艺术学院推免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验艺术学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