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和要求,对我校推荐2026年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本科生教育培养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研究审定推荐办法、推荐名额分配方案,监督推免生遴选全过程,审定推免名单,负责推免投诉的最终解释。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推免工作小组由学院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具体实施本学院推免工作。专家审核小组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等人员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推免工作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名单报送教务部备案。
二、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高校规定的体检标准,属于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 推免生按综合成绩选拔,综合成绩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成绩由学生的学业成绩、科技创新成绩组成,其中学业成绩占90%,科技创新成绩占10%。
(2)学业成绩按本科阶段培养方案中学生修读课程(不包括通识选修课学分)加权学分成绩计算。要求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30%(含),本科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3)科技创新成绩由学生参加S级、A1级学科竞赛(S级、A1级学科竞赛目录以推荐当年学校发布的目录为准)获国家奖第三等级奖(含第三等级奖)以上奖励,主力队员予以计分;在项目研究基础上,发表D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类别分级以推荐当年学校发布的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为准),本人排名第一予以计分;在项目研究基础上,授权PCT专利、授权国家发明专利排名第一予以计分。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发表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须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竞赛奖项、论文、专利等成果不予计分。计分办法详见附件《科技创新成绩计分标准》)。
(4)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志愿服务限定在参加国家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并获得主办方发放的志愿服务证书或表彰的;在国际组织实习限定在“高校毕业生到国际组织实习任职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gj.ncss.cn/上包含的国际组织且实习至少3个月及以上)。
三、推荐类型
1.普通类推荐
符合推荐基本条件,且本科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推荐名额内,可在本科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初自由申请学校攻读研究生。
2.“3+1+4”本博贯通推荐
学生获得推荐资格后可在第七学期初申请直接攻读本校博士研究生,优先录取后进行“3+1+4”本博贯通培养。依据博士生导师招生专业和研究课题确定攻读博士专业,原则上攻读博士专业与本科推荐专业应属同一学科门类;如申请跨学科攻读,须经学院同意推荐和接收,并审核通过。学校设置专项推荐计划用于直博录取,各学科招收直博生的计划原则上不超过本年度博士招生计划的50%。
3.支教团推荐
申请比例及范围:满足基本条件且本科前六学期(五年制前八学期)加权学分成绩位于本专业规定比例之内者,可在本科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初申请推荐,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支教团推荐工作由教务部、校团委共同组织,推荐程序按照组建支教团相关通知文件执行。(指标单下)
四、工作程序
1. 2025年9月1日前,各学院依据《太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25〕6号)文件精神,制定切合本学院的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
2. 综合成绩优秀者可申请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推荐2026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各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审核,按照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序,依据专业的推荐名额确定学生推荐资格,有放弃者在本专业按照综合成绩排序递补推荐。各学院成立推免工作专家审核组。负责对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科研成果要与本专业内涵一致。学院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答辩全程录音录像。专家审核组每位成员根据证明材料和答辩情况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在申请表“审核鉴定意见”处签字。鉴定通过方可进行综合成绩排名,依据推荐名额确定学生推荐资格。综合成绩和推免名单要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5日。
3.各学院于9月10日下午17点前完成推荐工作。届时向教务部报送《推荐工作实施细则》,以及获得推荐资格学生的相关材料:“汇总数据库VF电子版”、“汇总表纸质版”、“学生申请表纸质版和Word电子版”、本科成绩单纸质版盖章扫描成pdf版(成绩单命名方式必须为:身份证号_姓名)。
4.教务部拟于9月12日对各类推免名单进行审核后在教务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5.经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的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并支付报名费,详细操作时间和程序登录该推免服务系统查看,请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务必及时注册,逾期未进行注册和填报志愿的自动取消推免资格。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建立回避制度。推免工作的参与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选拔推荐的,相关工作人员应回避当年的推免工作,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学生在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在学校工作的亲属姓名、单位、职位等信息。
2.各学院要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
3.普通类推荐计划以学院为单位下发,支教团推荐不占用学院名额。每个学院推荐支教团的名额按照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4. 各单位和学生如对推免工作任何环节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实,形成书面材料,实名向相关学院或校推免工作小组提出申诉。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351-3176107,邮箱:tyutwj@163.com
附件1
科技创新成绩计算办法
一、竞赛计分(记为 J 分):J=排名加权系数(q)*等级得分
等级 | S级 | A1级 |
全国决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 | 50分 | 15分 |
全国决赛二等奖(银奖) | 40分 | 10分 |
全国决赛三等奖(铜奖) | 20分 | 5分 |
1.排名加权系数(q)计算法:(1)1人参赛:q为1;(2)团队参赛:2人参赛,q依次为0.7、0.3;3人参赛,q依次为0.6、0.2、0.2;4人参赛,q依次为0.5、0.2、0.2、0.1;5人及以上参赛,仅前5名计分,q依次为0.4、0.2、0.2、0.1、0.1。
2.S级全国决赛特等奖、一等奖(金奖)团队参赛时,第一名q计为1,其余获奖者依次以q计算法计分。
3.团体赛(以团体成员n人每人成绩计总分)获奖者,每人q为1/n。
4.S级、A1级竞赛分别只计1项,按获奖者最高成绩计分。
二、专利计分(记为 Z 分)
类别 | 授权PCT专利 | 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
分值 | 15分 | 5分 |
1.授权专利应有项目研究基础,指导教师为太原理工大学教师。
2.只计第一名,第二名及以后不计分。
3.授权专利按只计1项。
三、学术论文计分(记为 L 分)
类别 | A类 | B类 | C类 | D类 |
分值 | 20 | 15 | 10 | 5 |
1.发表论文应有项目研究基础,指导教师、通讯作者须为太原理工大学教师。
2.只计第一名,第二名及以后不计分。
3.学术论文只限1篇计分。
4.论文分级详见《太原理工大学学术论文类别认定办法》。
四、科技创新成绩=(J+ Z+ L)*10%
五、其他
1.申请者提供的各类成果、奖项必须以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且与本科所学专业、微专业相关;
2.申请者与直系亲属合作的各类成果、奖项不纳入其推免综合成绩计算;
3.以上所有奖项、成果均以获国家奖、有相关证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