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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教育部2026年推免工作会议精神与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推免工作。
组 长:胥万兵
副组长:李 林
成 员:李明达 黄 霞 吴小彬 杨成波 赵 斌
曾洪林 邱建钢 胡毓诗 石 磊 郭新艳 李在辉
李 畔 宋秀平 汪敏加 刘永峰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实验管理处(行政楼107室)
工作人员:雍素英,邮箱:492761855@qq.com
为确保推免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公正与公平,学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纪委办公室 85094470
教务处/实验管理处 85091746
学工部 85090291
研究生院 85096075
(二)各学院均应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推免生工作。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应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副书记、分管教学副院长、学管办主任和教师代表等组成(不低于5人)。各学院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制定科学、规范和细化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凡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要认真研究,集体议事、集体决策。
(三)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二、参加推免生选拔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26届推免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过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合格。
(三)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年(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前四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排名原则上为全校相同专业年级排名的前四分之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必修、限选课程无补考记录,任选课程无重修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潜质。
(五)非体育类专业学生(含运动人体科学、运动康复专业;不含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专业)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大学生外语六级考试或全国专业外语四级考试。(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及格分数均为425分,专业外语四级及格分数为60分。)
(六)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足球运动等单独招生类专业学生须达到一级运动员水平。
三、推荐名额分配
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202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的指标确定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经学校研究,以学院为单位按当届毕业学生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基础名额,增量名额向国家战略急需、培优的学科与拔尖创新领域、学校优势重点学科、专业建设、体育竞赛成绩突出和人才培养成效明显的学院适当倾斜。同一专业分跨不同学院,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相同专业统一排序后将名额分配至相关学院。
四、推免方式
(一)综合测评计算
根据教育部要求,须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为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与公正,综合测评成绩的计算方式如下:
综合测评成绩=前三年(中医学、中医骨伤科学专业前四年)专业课程平均成绩(百分制)+综合素质成绩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综合素质成绩包括科研能力、专业竞赛和社会工作三个方面。综合测评成绩的具体计算方式见附件2。
(二)参加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学业成绩的认定
各学院应在国合处和教务处/实验管理处的指导下,结合实际情况对参加过国(境)外校际交流项目学生在交流期间所获得的课业成绩、学分进行认定。
(三)科研成果认定方式
1.各学院对申请者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学院应成立本学科领域专家审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原则由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对申请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科研竞赛组织相关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科研成果,须在推免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纳入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科研成果的鉴定意见和鉴定结论(签章)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2.如果有指导教师署名的成果,须由指导教师签字确认该成果主要由第一作者学生完成;涉及到与通讯作者一起发表的成果按照学校科研处的规定执行。
3.学生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合作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排名方式
各学院对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排名,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若综合测评成绩相同的,按照课程平均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若仍相同的,则按照综合素质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五、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日,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将名额分配至各学院。
(二)9月4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办法完成《工作方案》(含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等)的制定,并报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前,《工作方案》须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同时,学院在9月7日前组织学生完成报名工作。凡具备推荐资格的学生可自愿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价表》(附件2)、《成都体育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审核表》(附件3),并附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社会工作、科研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见附件5。
另,所有申请学生须提交成绩单的电子文档(仅限pdf 格式,以“学院_证件号码_姓名.pdf”格式命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
(三)9月8日前,各学院对申请者学业成绩、科研能力以及政治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审查合格者依据评价办法计算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并将《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测评成绩的评分从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名)、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情况一览表》须同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文档由数据填报人、审核人签字,电子文档务必与纸质文档的内容保持一致)。运动训练专业的综合素质成绩由教务处/实验管理处协调相关学院、部门认定。
(四)9月10日,各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按专业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免试研究生的拟推荐名单。各学院的拟推荐名单和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部门网站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9月12日,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名单、《推荐情况一览表》由学院负责人签字后,报送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五)9月15日,经学校推荐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的推免生名单(含综合测评成绩)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六、其他要求
(一)各学院在接到《实施办法》后,应将推免要求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有关政策、时间安排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推免工作平稳有序。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从2014年起,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荐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定、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9月22日,拟推荐学生可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推荐和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在时间上分为不交叉的两个阶段,学校不得在推荐阶段对拟推荐学生安排接收考察。依据该项要求,学校将于9月22日后为学生出具推免资格证明材料。
(三)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校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有以上情形的,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对所涉学生取消推免资格。
(四)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应当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应当取消学籍,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未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学校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五)认真落实推免生校际交流政策。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权利,学校相关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并维护考生的自主选择报考研究生招生单位和报考专业的权利。
(六)获得免试推荐的学生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在本科毕业前如果有不符合推荐免试条件的情况,如在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毕业学年所修课程(包括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未达到“良好”标准或受到处分者,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七)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新时期直属高校定点扶贫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须积极参加乡村振兴支教活动。
(八)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免生资格。请各学院广泛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位学生,并确保此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九)若有变动,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办法解释权归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2.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价表
3.成都体育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审核表
4.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5.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要求
成都体育学院
2025年8月31日
附件1
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学院 | 专业、专项 | ||||||
学号 | 外语 水平 | 运动 等级 | |||||
综合 素质 评价 | 学习成绩 | 科研能力 | |||||
竞赛获奖 | 社会工作 | ||||||
综合得分 | 综合排名 | ||||||
个人 简历 | |||||||
我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且在读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及违法违纪等处分。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年级 推荐 意见 |
年级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 推荐 意见 |
教研室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 ||||||
学院 推荐 意见 | 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与否。
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
学校 审定 意见 |
审定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需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2
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价表
(供各学院对学生初评使用)
学生姓名: 学院: 专业: 学号:
指 标 | 标 准 | 得分 | 总分 | |
学习成绩(成绩单附后) | 专业课程成绩总和 ÷ 课程科目数 (专业课程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限选课程,不包括辅修课程) | |||
科研能力 | 1.本科阶段以成都体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非增刊)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每篇计8分。 | |||
2.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双创”)项目的,立项计1分/项,通过验收计1.5分/项;作为负责人承担省级双创项目的,立项计0.5分/项,通过验收计1分/项。(同一项目的立项计分与通过验收计分,不累计计算,只计最高分;同一项目通过验收的,只计验收分,不计立项分。) | ||||
3.作为团队主力成员(前五)参加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国家级金奖,在团队中排第1计8分、第2计7分、第3计6分、第4-5计5分;获银奖,排第1计7分、第2计6分、第3计5分、第4-5计4分;获铜奖,排第1计6分、第2计5分、第3计4分、第4-5计3分。作为团队主力成员(前五)参加上述比赛获省级金奖,在团队中排第1计5分、第2-3计4分、第4-5计3分;获银奖,排第1计4分、第2-3计3分、第4-5计2分;获铜奖,排第1计3分、第2-3计2分、第4-5计1分。 | ||||
专业竞赛获奖情况 | 非体育竞赛 | 1.获全国性比赛一等奖计7分。 | ||
2.获全国性比赛二等奖计6分。 | ||||
3.获全国性比赛三等奖计5分。 | ||||
4.获省市(直辖市)级比赛一等奖计3分。 | ||||
5.获省市(直辖市)级比赛二等奖计2分。 | ||||
6.获省市(直辖市)级比赛三等奖计1分。 | ||||
注:1.以上比赛均指代表本校参赛;2.指由教育部、教育厅及教指委主办且与专业类密切相关的比赛,及由团中央、团省委主办的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非专业组比赛、志愿服务项目大赛;3.集体比赛根据参赛队员的排位计分;4.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非专业组比赛集体项目的主力成员由指导教师认定,计分为对应等级比赛得分×0.5系数;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仅前5位成员计分;5.同一项目获不同层次奖项计最高分,不累计计分;6.省级比赛最多计6分;7.以上赛事的认定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解释和认定。 | ||||
体育竞赛 | 1.获奥运会参赛资格并完赛计8分,获第1名计15分、第2名计14分、第3名计13分、第4-8名计12分。 | |||
2.获全运会、亚锦赛、亚运会、世界杯、世锦赛等第1名计8分、第2-3名计7分、第4-8名计6分。 | ||||
3.获学青会、世大运、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等,及由亚洲大体联、世界大体联等主办的比赛第1名计8分、第2名计7分、第3名计6分、第4-6名计5分、第7-8名计4分。 | ||||
4.获中国学体联、全国体育院校竞赛协作会、全国体育院校艺术类专业建设协作会、竞赛联盟等主办的比赛第1名计7分、第2名计6分、第3名计5分。其中,获由中国学体联主办的比赛三大球集体项目(主力队员)第1名计8分、第2名计7分、第3名计6分、第4-6名计5分、第7-8名计4分。 | ||||
5.获省级比赛第1名计3分、第2名计2分、第3名计1分,三大球集体项目(主力队员)第1名计4分、第2名计3分、第3名计2分。 | ||||
注:1.第2-5项比赛均指受本校指派,代表本校参赛或完成上级指定任务;2.所有比赛均不包含群众比赛项目,预选赛和分区(站)赛不加分,取最终决赛阶段名次计分;3.第3-5项非奥运非全运项目减1分认定,并只计前3名;4.临时代表队取得相应成绩×0.5系数;5.集体项目主力队员由教练员认定;6.省级比赛包括: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大体协主办的比赛,最多累计计6分;7.线上比赛均不计分;8.以上未提及的其他比赛以学校审核为准,赛事的认定或未尽事宜,由学校教务处解释和认定。 | ||||
社会工作 | 1.担任学生干部满两年且参与班级、年级、学院和学校学生管理工作,表现良好者计1分。 | |||
2.获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称号,一次计1分;经学校认定的省市优秀个人表彰,一次计2分。(该条可累计计分,校级不超过2分;校级、省级累计计分不超过3分。) | ||||
3.在读期间服兵役者,计3分。 | ||||
4.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乡村振兴支教活动1-5周(含),计0.5分;6-10周(含),计1分;11-18周(含),计2分。 | ||||
5.参加由学校组织的各类志愿活动获校级及以上优秀表彰奖励或有组织地到国际组织实习者,一次计0.5分。(该条累计不超过1分。) | ||||
综 合 得 分 | ||||
总 名 次 | ||||
注:1.专业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科研能力、专业竞赛获奖、社会工作三项总分不超过15分,证书、发文表彰文件(不含公示文件)的统计截止时间为本办法的发文时间;
3.各二级学院结合专业实际情况,根据《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评价表》制定所辖专业的《综合测评评价实施细则》。
附件3
成都体育学院科研成果认定审核表
姓名 | 学号 | 性别 | ||||
政治面貌 | 出生日期 | 民族 | ||||
所在学院 | 专业 | |||||
联系电话 | 邮箱 | |||||
申请鉴定的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 | 包含成果名称、类型、出版刊物、收录、级别以及参加科研竞赛等基本信息。 | |||||
申请鉴定的 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简介 | 300字以内。 | |||||
其他科研成果 | 仅限本科期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 | |||||
指导老师签字 | 本人确认该成果主要由学生作为第一作者或团队主力成员完成。 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鉴定意见 | ||||||
专家组鉴定 结论 | 鉴定通过( ) 鉴定不通过( ) | |||||
专家审核 小组签字 | 组长: | 成员: | ||||
备注:1.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的单数;2.采用公开答辩方式,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3.对学生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 | ||||||
申请人签字: 填表日期: 学院(签字)盖章:
附件4
2026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情况一览表
学院 |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身份证 号码 | 所学 专业 | 运动员 等级 | 专项 | 外语 等级 | 综合评分 | 综合 评分 | 综合 排名 | 排名 人数 | 专业人数 | 平均绩点 | 备注 | |
学业 成绩 | 加分 情况说明 | |||||||||||||||
注:此表用excel表填报。
附件5
学生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要求
姓名 | 学院 | 专业 | 学号 | 证书名称/比赛名称 | 证书原件/复印件 | 认定依据 | 级别与等级 | 学院加分 | 学校核定加分 | 备注 |
张三 | 体育教育学院 | 体育教育 | 20222110102 | 四川省师范生教学能力大赛 | 证书原件 | 非体育竞赛第5条 | 省级二等奖 | 2 | ||
注:1.此表用excel表填报。
2.认定依据、级别与等级参照《成都体育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证书原件/复印件指提交材料的类型,二选一。若证书为复印件,学院需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定依据指科研能力、非体育竞赛、体育竞赛或社会工作对应的项目,需提交该表的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
3.每位申请者的纸质材料装袋提交,材料顺序须与表格中的填报顺序一一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