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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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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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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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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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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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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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一条 学校和学院简介
中山大学是伟大的民族英雄、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中国民主革命的伟大先驱孙中山先生于1924年亲手创办,中国共产党早期领导人共同创建的大学,是中国传播马克思主义的重要发源地之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鲜亮红色基因和卓越品格追求。通过部省共建,在国家、地方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下,中山大学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办学特质。学校在广州、珠海、深圳扎根办学,各校区统筹规划、错位发展,三校区五校园共同支撑中山大学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在百年的办学历史中,中山大学汇聚一大批蜚声海内外的名家大师,学术文脉积淀深厚。近年来,中山大学在加强文理医传统优势学科的基础上,形成了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的学科格局。学校综合性办学优势和特色愈发凸显,学科实力居于国内高校前列。学校拥有10家直属附属医院,医教研综合实力、医疗服务能力与规模居于全国领先行列。
中山大学进入发展新时期,已经开启新的百年征程。“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精神,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中大人奋勇前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山大学坚定地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同心同向同步同行,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立志为国家发展、民族复兴、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中大贡献!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成立于2018年6月,立足于学校深厚的人文底蕴和跨学科土壤,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国家战略需求,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契机,发挥综合性大学的多学科优势,秉承“臻善致远、精勤拔萃”的理念,致力于建设一流艺术学院和学科,打造艺术人才培养、艺术创作与艺术研究的重要高地。
学院现有音乐表演本科专业、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和艺术学理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一支业务精湛、锐意创新的师资队伍。学院重视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制定“科学性、完备性、竞争性”的培养方案,建立人文通识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课程衔接贯通的教学体系,坚持专业主课“一对一”教学。学院落实学校“五个融合”、“三全育人”人才培养体系,选配优秀青年教师担任班主任和辅导员,搭建专业实践基地,引领青年学生健康成长。
2025年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学制四年,招生方向包括声乐、钢琴、器乐、民乐和西洋打击乐(玛林巴)。学校拥有交响乐团、民族乐团、合唱团、钢琴社、手风琴社等艺术社团,配备专业的音乐厅、排练厅、琴房等硬件设施,为专业人才培养提供艺术实践平台和有力的学习保障,致力于培养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理论与应用双优、家国情怀和创新精神兼备的德艺双馨人才。
成绩优秀的本科毕业生可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第二条 招生计划及项目
我校2025年计划招收音乐表演专业本科生55人,招生计划如下:

注:具体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际公布为准。
第三条 报考条件
(一)符合2025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
(二)须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与所报考专业(招考方向)相对应的艺术类统考,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及高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相关要求。
(三)身心健康,品学兼优,对艺术事业充满热情。
第四条 录取政策
(一)音乐表演专业录取时使用考生专业省级统考成绩,我校不举行校考。
(二)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执行其投档办法,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投档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省级统考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第五条 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人民币。
第六条 监督管理
(一)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考生在入学后进行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等。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二)新生入学后,除学生使用的钢琴等公共乐器由学校统一配备外,其他乐器学生自备。
(三)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履行专责监督职责。
第七条 附则
(一)本简章适用于中山大学2025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简章由中山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中山大学教务部招生办公室解释。
(三)若教育部及生源省份政策有所调整,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sysu.edu.cn
中山大学艺术学院主页:http://art.sys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0-84036491
艺术学院电话:020-89999810
监察检举电话:020-84115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