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司法部直属)
办学层次:提前批录取本科院校
办学形式:全日制
学制:四年
二、招生计划
计划总数:2019年招生计划总数1820人,根据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警力需求情况、各省份生源情况、学校往年录取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分配至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5%。各省份的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科类及语种要求:在区分文理科类的省份,除信息安全专业只招理科生外,其他专业及专业方向均文理兼招。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三、招生专业
2019年招生专业及专业方向共10个,分别为:监狱学专业、监狱学专业(心理矫治方向)、监狱学专业(矫正教育方向)、监狱学专业(政治工作方向)、监狱学专业(劳动改造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法学专业、法学专业(戒毒工作方向)、行政管理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根据2018年3月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和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为享受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的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招生对象:参加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我校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都在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提前批录取的院校栏内填报我校志愿。对应、往届考生不作限制。
(二)招生条件:根据司法部、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身体、思想政治品德等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审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政审必须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收容教养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参加邪教组织的;
(4)有过吸毒史的;
(5)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中有因犯罪正在服刑的。
考生从我校官网上下载打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9年招生政审表》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审。今年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的省份(包括辽宁、浙江、上海、重庆4个省、直辖市)的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前应政审完毕并合格,被录取考生的政审材料入学报到时由本人交给学生处;其他省份的考生应在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之前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时由本人将政审材料交给工作人员。
2.面试合格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面试必须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言语表达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3.身体条件
志愿报考我校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58米;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 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8)在组织体能测试的省份,考生的体能测试成绩应合格。
4.今年对辽宁、浙江、上海、重庆4个省、直辖市的考生不组织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以上省、直辖市考生的身体条件由我校按照其投档时电子档案中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根据有关文件和本章程规定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录取。其他省份的考生在录取工作开始前须按照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试。
(三)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原则和办法
(一)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二)所有专业及专业方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线;对不再分别划定本科一批线和本科二批线的省份,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省份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线。对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我校为提前批本科院校,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他批次院校的录取。
(三)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者。相关科目分数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在不分科类的省份,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
(四)江苏省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B以上(含BB)。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浙江省、上海市的考生不作选考科目要求。
(五)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招生计划,经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符合条件的线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六)认可省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
(七)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及专业方向。对于所报专业及专业方向已录满又不愿服从专业及专业方向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六、学费、住宿费标准
学费5060元/年;住宿费600元/年。
七、奖、助学金
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按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勤奋奖学金,同时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八、学生管理
各专业及专业方向的学生入学后,均统一着人民警察学员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
九、毕业
学生修完学校规定的课程,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和学位授予要求,颁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十、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及专业方向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人民警察或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毕业生也可通过其他方式自主择业。
普通类专业及专业方向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入职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等。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电话:0312-5910067,5910069
传真:0312-5910065,5910069
电子信箱:3442721646@qq.com
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312-5910317
电子信箱:zjyjjjc@126.com
学校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
邮政编码:071000
学校网址:http://www.cicp.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