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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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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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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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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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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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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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一、学校名称: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二、学校举办者及主管部门: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是由教育部2000年批准设立,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成都理工大学主办,四川省教育厅主管
三、学校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四、学校类型: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五、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六、学制:四年制本科
七、招生对象:参加今年全国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及参加四川省对口招生考试的中职毕业生。
八、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在各省(区、市)划定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我校依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1.2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最终按1:1调档。
3.加分政策:对国家和各省(区、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4.外语语种:填报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应试语种不限,学生进校后以英语和日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5.应往届与男女比例:对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比例限制。
6.招生计划: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根据教育部及四川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普通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省生源不平,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并报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7.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无同分排位规则的,文科按照语文、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理科按照数学、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不分文科(历史类)、理科(物理类)的高考改革省份,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排序。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不能满足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其调剂至与所报志愿、单科成绩相关联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将予以退档。入学后对专业不甚满意者,请参照本章程第十一条。
8.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考试、专业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排序录取;在未明确同分排位规则的省(区、市),依次按照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9.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10.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部分情况的考生,学校可不予录取;对于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二部分情况的考生,学校相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1.毕业证与学位证: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经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12.我校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委员会组织,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3.实施新高考的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新高考改革各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九、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十、奖助学金设置情况:我校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争先创优,设有校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筑梦奖学金、学年奖学金、社会奖学金以及学习进步奖、精神文明奖、社会实践奖、科技创新奖、文体艺术奖、退役大学生奖、考研深造奖等单项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同时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一、转专业原则:在符合学籍管理规定前提下,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于第二学期开学初受理学生转专业申请。
十二、就业政策:学校全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明确“立足核工业、抓牢经济圈,实现最充分,促进高质量”的就业工作理念。学校充分依托核工业背景,全面为核工业培养输送人才,学校是中核集团校招名录高校之一,先后同中国核建、中国核建、中国宝原、中核四0四、中核汇能/新华发电等10余家中核集团一类成员单位达成合作,为国内各大核电站、核电服务企业输送优秀毕业生,为毕业生在核工业高质量就业奠定了坚实基础。学校全面加强校地、校企合作,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成渝双城经济圈建立多个校地合作基地、预就业基地,与数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长效合作关系,实施“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类供需见面会,为毕业生提供充分的优质就业岗位。
十三、联系方式:
电话:0833-7820888、7820666
网址:www.cdutetc.cn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222号 邮编:61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