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2025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江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 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标识码 4136013426
第四条 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历层次 专科
第五条 学校地址 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608号
办学地点 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部门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30200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录取(招生计划数见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学院在全国各地及本省生源情况分配,以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专业:学院设七系二部一学院,共45个专业,分别为畜牧兽医、宠物医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动物医学、畜禽智能化养殖、药品生物技术、水产养殖技术、食品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营养与健康、药品经营与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应用电子技术、数控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新能源汽车技术、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管理、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现代农业技术、花卉生产与花艺、工程造价、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动漫制作技术、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虚拟现实技术应用、社会体育等。各类型招生(高职单招、统招等)设置专业和计划数以各类型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具体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为准。
第九条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各专业男女录取比例不限。
第十条 按照省教育厅投档进行阅档,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录取过程中,遇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如考生所在省份有同分排位,按同分排位由高至低确定录取名次,无同分排位的省份我院将按单科成绩排序确定录取名次。即历史科目组(文史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外语、历史(文科综合)、数学;物理科目组(理工类)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外语、物理(理科综合)、语文。
第五章 身体要求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高考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对照自身高考体检结果以及健康状况慎重填报专业志愿,以免影响专业学习和就业。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执行江西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如有调整,按省政府批复后的学费标准执行);住宿费根据实际住宿条件按标准进行收取,800元/年/人。
第七章 助学贷款
第十三条 在籍学生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状况,按照有关政策向生源所在地县(市、区)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四条 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考入大学,可通过学院开设的“绿色通道”按时报到。入校后,学院对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核实,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十五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九章 学制和学历证书认定
第十七条 学制:三年。
第十八条 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教育教学和思想品德考核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颁发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证书种类: 专科;
学历证书认定机构网上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历网站。
第十章 组织与监督
第十九条 学院成立了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进行监督,并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日常工作。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条 为确保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院普通高校招生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省教育厅。
第十一章 招生咨询与录取信息公布方式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南莲路608;
联系电话:0791—85739800、85723551、85721007;
传 真:0791—85721007
Email:278556730@qq.com。
第二十二条 录取信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swkj.com/)公布。
第二十三条 本招生章程在学院招生信息网-招生指南-招生章程(https://zsw.jxswkj.com/zszn/zszc.htm)进行公布。
第二十四条 学院对于考生咨询的意见或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学院以往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有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若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调整,以上级部门新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