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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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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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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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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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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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和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学校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是社会了解学校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第四条办学类型:国有公办。学校代码(国标):10680。
第五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云南中医药大学始建于1960年,是全国第二批成立的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博士学位及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第六条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第七条毕业证书: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合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准予毕业,颁发学校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云南中医药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第八条学校地址: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076号,邮政编码:650500。
第三章招生机构与监督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十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组,负责全程监察招生录取工作。由相关校领导任招生监察组组长。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学校2019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介绍通过学校网址查询(http://www.zsb.ynutcm.edu.cn)。
第十三条各专业不限外语语种,学校外语课程均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入学后因英语成绩不合格影响毕业。
第十四条各专业不限男女生比例,均无加试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中医学类专业考生需注意,根据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规范临床医学人才培养,5年本科教育毕业后需参加为期3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第十六条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招生专业,参照相近专业的标准执行。新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提醒考生注意:医学类和药学类各专业不录取色盲、色弱以及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65米的男生和身高低于1.55米的女生慎报护理学专业。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按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收取学费住宿费。学费标准:每生每年4000元-5000元。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年800元-1200元。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2019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志愿以“学校志愿优先”为原则。当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接收非第一志愿或省区市招办组织征集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非第一学校志愿进挡的考生依据其高考成绩,录取到缺额专业。
第二十一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第二十二条 对于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执行高考综合改革的政策、规定及学校预报的选考科目录取。
第二十三条 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学校招收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按国家及云南省相关政策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入学前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培养协议和定向就业协议。对拒签协议的已录取学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考生入学以后不得申请转专业,毕业时到定向单位报到就业,不能报考研究生。
第二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有艺术、体育方面特长的考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高考分数总和较高的考生,
第二十五条学校录取通知书待录取结束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寄出。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20余种,每年有40%左右的学生可获得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每年拨专款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资助或设立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只适用于2019年普通本科及本科预科的招生,自公布起执行。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由云南中医药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学校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为准。如发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学校愿承担相关责任。
第三十条联系方式
网址:http://www.zsb.ynutcm.edu.cn/
E-mail:zsb@ynutcm.edu.cn
电话:(0871)65918999
举报电话:(0871)65918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