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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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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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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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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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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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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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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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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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校标识码:4114012891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滨河东路(北段)78号
第九条 毕业证书:学生在学院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委员会,负责审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院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新形势和宏观政策新要求,结合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社会发展需求,充分考虑学院办学定位、办学条件、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2025年招生计划总规模,统筹安排各类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学院根据社会需求及历年招生情况做好分省计划;学院根据行业人才要求、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做好分专业计划;招生计划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下达、各省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高考录取规则:学院对进档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当年招生政策执行,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高职分数线,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安排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优先顺序进行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同一专业组内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在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六条 对口升学录取规则: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对口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根据考生志愿,按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三二分段录取规则: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三二分段”学生转段工作的相关政策,转段考核工作由学院和中职学校共同制定转段考核方案并组织考核,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转段升学考核。考生平时课程成绩和转段考核成绩均需合格后予以录取.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录取规则: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中心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照“志愿优先、按分排序”的原则,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报考第二专业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报专业不能录取,其他专业未满情况下,按分数调剂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职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院录取无外语语种要求,进校后均为英语教学。
第二十条 学院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一条 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第一年教学点在校本部,第二年教学点在学院智慧林草产业学院(临汾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院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关于规范高等学院和中等专业学院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的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标准(元/年) | 选考科目要求 |
1 | 林业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 | 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3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4 | 环境监测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5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6 | 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7 | 园艺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8 | 花卉生产与花艺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9 | 绿色食品生产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0 | 畜牧兽医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1 | 园林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2 | 园林工程技术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3 | 风景园林设计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4 |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5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6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7 | 农村电子商务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8 |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19 | 财税大数据应用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0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1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2 | 大数据技术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3 | 软件技术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4 | 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5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3年 | 6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6 | 产品艺术设计 | 3年 | 6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7 |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 3年 | 52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8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6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29 | 家具艺术设计 | 3年 | 6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30 |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 3年 | 4000 | 不提选考科目要求 |
第二十三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学金制度。我院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国家奖助政策的同时,还设立学院奖学金,对优秀学生、学团干部和素质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进行奖励。
第二十四条 学院建立了“奖、助、勤、贷、补、免”结合的学生资助体系,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电子注册,注册学籍。凡发现有复查不合格、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1-3438306 3439335
传 真:0351-3439335
学院网址:https://www.sxly.edu.cn
邮 箱:sxlyzsb@163.com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由山西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