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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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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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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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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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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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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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做好我院招生工作,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二条 学院全称:西安欧亚学院 (Xi’an Eurasia University )学校识别码:4161012712
第三条 办学性质:民办本科普通院校,隶属于陕西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第五条 西安欧亚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以管理、经济为主,艺术、文学、教育、工学等协调发展的国际化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学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东仪路8号,校园占地面积961亩,总建筑面积37.7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524人,其中本科生18822人,图书馆纸质图书247.99万册,电子图书259.32万册。
我校是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国家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支持高校、陕西省高校教师培训基地。
设有会计金融学院、数据与科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艾德艺术设计学院、人文教育学院、人居环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通识教育学院、职业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我们通过教学内容创新,结合行业特色,致力于培养拥有行业前瞻技术的毕业生,使其具备专业才能、终身学习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以应对全球化的工作环境。
我校多个专业引入先进的教育模式和国际化的教学资源,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际知名院校都保持友好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办学关系,使学生完全融于这种国际化氛围。深化产教融合,建立校企合作,开设丝路基建班、奇安信和软通动力校企合作班等。
第三章 毕业与发证
第六条 毕业与证书: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根据教育部及学院相关规定,政治表现合格,身体健康,准予毕业,颁发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资格的学生,凡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由招生办、教务处、财务处、纪委、相关二级学院等部门,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并对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最终以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第十一条 我院预留计划数为本科总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二条 收费标准:我校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陕西省相关价格部门、陕西省教育厅抄送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实行分志愿投档,即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第十五条 英语专业只收招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男女比例不限。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六条 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安排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安排。在预录取分数线以上,未被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专业代号顺序调剂录取到其他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在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将以语数外成绩顺序比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八条 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地录取标准,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西安欧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
第二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第二十三条 体育类专业录取:我院体育类专业课成绩承认各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办相关规定为准;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考试统考成绩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体育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七章 学生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四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每生每年3200元,特别困难每生每年4200元,退役士兵每生每年3700元。
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超过20000元。
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校奖助学金:学校每年设立学生专项资助金用于学院奖助学金,包括学术奖学金、产学研奖助学金、对外交流奖学金、学生行为奖励金、学生生活补贴和贫困学生专项补助金等。
第二十六条 勤工助学:学校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八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十七条 凡我院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报到注册时间内向学校招生办请假,并附医院、原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证明。逾期未报到、未请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于我校规定的正常报到截止日期以后20日内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办做退档处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学籍电子注册,即取得教育部正式学籍。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西安欧亚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录取资格复查等相关规定处理;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予以退回;对患有疾病确需住院治疗的新生(学生必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由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第九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
第二十九条 咨询电话:400-8877-369
第三十条 学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东仪路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eurasia.edu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对本章程内容负责。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西安欧亚学院。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