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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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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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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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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4〕7号)相关要求,清华大学结合艺术类人才选拔和培养需要,制定并公布2025年艺术类专业(美术学院)本科招生简章。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符合《清华大学本科招生体检标准》且无色盲;
(4)参加美术与设计类省级统考且合格。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即高一、高二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与招生规模

2.学费
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人民币。
三、报名申请
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清华大学本科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s://admission.join-tsinghua.edu.cn)中注册,登录后选择“2025年艺术类(美术学院)招生项目”进行报名,请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四、选拔程序
1.初选
我校美术学院设计学类和美术学类以省级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为依据分省择优确定初选合格名单。初选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考生在报名材料中须如实填写省统考成绩,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时尚未公布统考合格线省份的考生,如省统考成绩未达本省统考成绩合格线则取消后续环节资格。
2.文化素养测试
通过初选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养测试,文化素养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我校将根据文化素养测试成绩分省划定文化合格线,达到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分省择优确定艺术能力考试入围名单。入围结果将在报名系统内面向考生本人公布。
3.艺术能力考试

4.成绩与认定
我校按照报考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考生的艺术能力考试成绩分别排队,划定校考合格线并发放《艺术类校考合格证》。合格证发放数量不超过相应招生专业类招生计划数的4倍。
五、报考程序
2025年1月28日-2025年2月11日,网上报名。
2025年2月中旬,确定初选合格名单。
2025年2月中旬至下旬,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2025年2月下旬至3月上旬,文化素养测试。
2025年3月上旬至中旬,艺术能力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等安排以我校后续发布的考试安排为准,请关注系统通知)。
2025年4月底前,公布校考合格名单并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要求
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高考外语语种不限。
2.获得我校《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可以在高考志愿填报环节填报我校。考生报考的招生专业类须与《艺术类校考合格证》中注明的一致,可在高考志愿填报中选择是否服从录取调剂。
3.政治思想品德考察与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考生高考报名所在省高校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办理。
七、录取原则
我校将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符合标准,且符合上述“志愿填报要求”情况的考生,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高考成绩达标:报考我校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均须达到其高考所在省份对应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一批线参照各省相应的普通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各省另有规定的另行公布)。
(2)我校按照报考设计学类、美术学类考生的艺术能力考试成绩分别排队,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若某招生专业类A录取人数未达到该招生专业类计划数,录取人数与计划数的差额为N;且报考另一招生专业类B的考生中存在未被录取、高考成绩达标、服从录取调剂且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不低于招生专业类A符合录取条件的最后一名考生成绩的考生,此部分考生中艺术能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超过N位的考生视为招生专业类A合格,可调剂录取。)
(3)在录取(含调剂)阶段,考生艺术能力考试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素养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八、入学事项
新生持《清华大学录取通知书》,按照录取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办理报到手续。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即取消其学籍。
九、其他
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招生及考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时,我校可根据情况调整及修改招生简章,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使用校考考试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学生,入校后不得转入不使用校考考试成绩招生的艺术类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精神,我校未来将结合专业培养需要,逐步提高考生文化素养要求。具体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我校艺术史论专业不再组织校考招生环节,将在部分省份相应普通本科批次投放分省招生计划,符合条件考生即可报考,我校将按照考生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具体招生省份和名额以各省份高考志愿填报信息发布渠道公布为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82051(招生办公室)010-62798170(美术学院)
传真电话:010-62798175
电子邮箱:zsb@mail.tsinghua.edu.cn(招生办公室)
myzb@mail.tsinghua.edu.cn(美术学院)
清华大学招生办公室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
2025年1月

致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