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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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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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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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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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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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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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首批授权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实施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一流学科建设以及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为适应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019年招生人数为40人,面向省份及招生人数见下表:

具体分省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名条件。
2.思想品德优良,热爱艺术事业,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良好。
3.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标准,五官端正,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
考生须于2019年1月3日10:00至1月14日16:00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yslbm/),在报名页面中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报名信息。考生须按系统要求上传本人1寸正面免冠近照,并在附件材料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须提供有效临时身份证或提供贴好本人近照的户口簿复印件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在照片上盖章)及艺考证(户籍所在地省级招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照片或扫描件。上传附件材料时须保证其清晰可识,以便我校审核。
请报名考生持续关注审核动态。考生注册名、密码为查询报名状态和考试信息的凭据,请妥善保管。
2.缴费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2019年1月16日10:00至1月18日18:00再次登陆报名系统,确认报考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考生缴纳初试报名费(180元/人),确认考试并在线选择考试时间,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到校参加初试。
考生一旦报考并缴费即进入组考程序,所缴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还。
四、专业考试
1.考试时间:2019年1月19日开始,具体考试时间以网上打印准考证为准。
2.考试地点:南京市西康路1号,河海大学西康路校区。
3. 参与测试所需材料:参加测试考生必须携带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原件。
4.考试内容
初试:
(1)目测形体相貌。
(2)朗诵自备稿件。
(3)回答考官问题。
复试:
(1)指定新闻稿播读。
(2)模拟主持新闻评论节目。
(3)才艺表演(任选一种):声乐(清唱)、器乐(考生自备)、舞蹈(伴奏仅支持U盘)、戏剧、曲艺、小品等(诗朗诵及讲故事除外)。
五、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
六、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达标,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重点院校艺术类专业省控本科分数线的情况下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根据在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按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省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学费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800元。如遇国家调整2019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八、有关事项
1.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须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参加高考报名、文化考试、填报志愿。
2.若考生所在省份有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考生须参加并取得合格资格。
3.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作弊的考生,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将考生名单上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作弊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4.新生入学后,我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5.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期间交通、食宿等费用一律自理。
6.我校未参与或组织任何形式的播音主持与艺术专业辅导班,考试原则、录取原则等内容一律以本简章为准。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佛城西路8号河海大学学生处招办
邮 编:211100
联系电话:025-58099483,025-58099489(兼传真)
监督电话:025-83786240
河海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hhu.edu.cn)
十一、本简章由河海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