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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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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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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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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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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北京大学实际情况,为促进素质教育,繁荣校园文化,我校将于2019年2月下旬举办“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并根据测试成绩,择优认定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
一、招生对象
1、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艺术特长突出、综合素质全面、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符合北京大学录取条件的优秀学生。
二、招生项目及录取优惠政策
各类项拟签约人数和录取优惠政策如下:

三、报名与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测试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并打印《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申请表》,经中学签章后附上相关报名材料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
报名网址: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4日24:00
截止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9年1月17日17:00(以实际收到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邮编:100871
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所报项目、类别。
2、报名条件及要求
符合招生对象要求的考生,每人限报一个项目。各类别报名条件如下:
声乐类:只招收美声唱法的优秀考生,要求考生能熟练视唱五线谱,具备参加合唱团的经历或在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合唱团的证明或省级(含)以上声乐或合唱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DVD格式的考生本人演唱的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内容包括考生自选曲目及练声展示。
舞蹈类:招收有舞蹈特长的优秀考生。要求考生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功底、较强的舞蹈学习能力。报名材料须包括DVD格式的考生影像资料,内容包括考生自选独舞剧目及基本功、技巧展示。
管弦乐类:考生演奏技术优秀,具备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乐团的证明和DVD格式的考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民乐类:考生能够熟练掌握所报考的乐器,具有参加乐团演奏经历(以学校证明为准)。报名材料须包括中学提供的参加乐团的证明和DVD格式的考生独奏影像资料(录音录像必须是同期声,不允许后期对声音进行修饰处理)。
3、报名材料
(1)各类项目指定要求的材料。
(2)由中学盖章的《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申请表》。
考生将上述材料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标注所报项目、类别,于2019年1月17日17:00前寄达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老化学楼120室,邮编:100871。材料未按时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为防止光盘在寄送过程中出现损坏等特殊情况,考生还可在报名过程中提供网盘的分享链接,作为备份申请材料。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做好备份。
4、初审
我校组织专家根据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材料者,网上报名项目与寄送的报名材料内容不一致者,初审不予通过。各项目参加测试的考生名额上限为拟签约人数的8倍。
四、测试程序和录取办法
1、我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后将于2019年1月25日左右在北大招生网发布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通知,请提交申请表的考生登录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报名平台(点击进入)查询,通过初审的考生直接在报名平台打印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测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
2、艺术项目测试: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自备乐器。测试期间,伴奏仅限CD格式,其他格式伴奏(磁带、DVD、MP3、WMV等)不予播放。测试过程全程录像。艺术项目测试采用“考评分离”的办法,现场录像,异地评审。
声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演唱曲目(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唱。
舞蹈类考试要求为,现场剧目展示(独舞,3分钟以内)及跳、转、翻、软度、控制能力等基本功技巧考核。
管弦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独奏乐曲一首(4分钟以内)及五线谱抽签视奏。
民乐类考试要求为,现场独奏曲目一首(4分钟以内),视奏1分钟以内,除大提琴、低音提琴视奏用五线谱外,其他乐器视奏提供五线谱及简谱(考生可任选其一)。
3、文化课测试: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期间,我校将组织考生进行文化课测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4、认定标准: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文化课测试成绩划定文化课达标线,并按以下原则确定各项目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
(1)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艺术项目测试9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测试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招收降至一本线项目的拟签约人数,按艺术测试成绩顺次给予认定。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高考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
(2)降至北京大学在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录取条件:艺术测试成绩80分以上(含)且文化课成绩达标的考生,根据拟签约人数,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给予认定。已获降至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再参与此认定排队。上海市、浙江省获得此类优惠条件的考生,具体政策以最终认定协议为准。
(3)严格按照招生项目录取,若符合认定条件的考生人数少于项目拟签约人数,则取消剩余名额,不进行类别或项目间的名额调剂。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团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
五、重要日程
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4日24:00,网上报名。
2019年1月17日17:00,停止接收报名材料。
2019年1月25日左右,公布初审结果。
2019年2月23日,考生报到;文化课测试。
2019年2月24日,艺术项目测试。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测试期间交通食宿自理,请提前做好安排。
2、参加测试的具体要求请见测试通知书。
3、高水平艺术团录取的所有考生进入北京大学后自动成为学校学生艺术总团团员,按规定和学校签订协议书并参加艺术总团的日常训练、有关演出和比赛,若违反协议,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4、北京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成绩不能代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测试成绩,拟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须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测试并合格,具体以生源所在地政策为准。
七、咨询及监督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5074,010-62751407(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邮箱:bdzsb@pku.edu.cn
传真:010-62554332
监督电话:010-62755622(纪委办公室、监察室)
监督邮箱:jwbgs@pku.edu.cn
八、附则
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在北京大学2019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