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浙江音乐学院是由浙江省人民政府举办、文化和旅游部实施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高校。
学校坐落于杭州市西湖区之江板块,校园环境优美,设施一流。校园占地面积 602 亩,校舍建筑面积 36 万平方米。拥有大剧院 1 座、音乐厅 3 座、剧场 3 个、演播厅 2 个、排练厅 104 个、琴房 935 间、录音棚 8 间以及图书馆等教学辅助和艺术实践场馆。
学校设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等 3 个一级学科,音乐与舞蹈学、戏剧与影视学等 2 个学科被列为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其中音乐与舞蹈学为 A 类计划。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艺术与科技等 8 个专业,其中音乐学、音乐表演和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 个专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其余 5 个专业均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设立作曲与指挥系、音乐学系、音乐教育学院、钢琴系、声乐歌剧系、国乐系、管弦系、流行音乐系、舞蹈学院、戏剧系、音乐工程系、人文社会科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等 12 个教学单位和附属音乐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叔同学院。设有数字音乐智能处理技术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数字音乐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浙江文艺创研中心等省部级科研机构和高等音乐教育研究所、戏剧学研究所、音乐学研究所、舞蹈学研究所、艺术与文化管理高等研究院、音乐文化研究院等校级科研平台,以及乐队学院、民族乐队学院、歌剧学院、室内乐学院和合唱学院 5 个新型表演学科教学平台。建有交响乐团、国乐团、合唱团、室内乐团等高水平艺术实践团体,设有《音乐文化研究》学刊编辑部。学校与英国皇家音乐学院、皇家北方音乐学院、匈牙利李斯特音乐学院、罗兰大学、意大利米兰音乐学院等多所国际著名院校签订校际战略合作协议,并作为主席单位发起成立了“中国—中东欧国家音乐院校联盟”,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单独招生资格,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本科生 2744 人,研究生 532 人。现有教职工 601 人,其中专任教师 407 人。
作为一所现代化的音乐艺术大学,浙江音乐学院秉承李叔同先生倡导的“学堂乐歌”精神,以“事必尽善”为校训,以“高水平一流音乐学院”为目标,立足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和高水平办学,培养基础厚实、技艺精湛、特色鲜明、德艺双馨的优秀艺术人才,努力为国家建设和人类文明进步做出新贡献。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浙江音乐学院 2022 年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计划招收音乐学(师范-钢琴与声乐)本科专业 4 名,其中西藏、新疆各 2 名。
注:最终招生计划数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计划招生省份 2022 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三、专业考试
按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另行组织专业考试。考生专业成绩均采用招生省份音乐学类(音乐类)统考成绩,相关类别统考专业成绩要求合格及以上。
四、文化考试和填报志愿
1.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且按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志愿填报的规定报考浙江音乐学院。
2.我校招生专业(招考方向)文理兼招,文化课不设单科分数线。
五、录取原则
1.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招生省份该专业类别所在批次本科控制线,经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成绩单科顺序)。
2.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考生。
六、学生培养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业优秀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七、其他事项
1.定向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对学生毕业后就业有相关要求,考生录取后须与有关部门签订相关协议。
2.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如发现不适合学习的疾病,按有关规定办理。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严格的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报请司法机关处理。
4.学费标准 9000 元/学年,住宿费按规定另行缴纳。
八、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电话:0571-89808080;邮箱:zs@zjcm.edu.cn
2.举报电话:0571-89808200;举报邮箱:jbx@zjcm.edu.cn
3.学院官网:https://www.zjcm.edu.cn
4.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浙音路 1 号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5.邮政编码:310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