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职业院校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探索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根据教育部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及《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提前招生改革试点方案》,制定我校2021年高职提前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二、报名方法及考试安排
1、报名时间及志愿填报
(1)报名方法:考生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9日至11日17时。
(3)志愿填报:考生报考我校时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2、考试安排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安排(江苏省统一组织)
2021年1月9日至11日:信息技术。
2021年1月16日至18日: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2)校测安排(校测为非必测项,不参加的考生仍可参加我校的录取)
校测时间:2021年 3月20日
校测报到地点: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路)
3、录取报送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于2021年4月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并通过录取系统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4、第二轮时间安排
2021年4月10日前开始第二轮招生录取工作,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对考生的校测以及拟录取数据的上报备案工作。具体时间以江苏教育考试另行公布为准。我校校测安排在2021年4月17日,如有更改,将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最终总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序号 | 所属学院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学制 (年) |
1 | 信息与软件学院 | 610205 | 软件技术 | 60 | 三 |
2 | 610115 |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 30 | 三 | |
3 | 6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20 | 三 | |
4 | 610211 | 信息安全与管理 | 20 | 三 | |
5 | 610215 | 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 20 | 三 | |
6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0 | 三 | |
7 | 610203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20 | 三 | |
8 | 机电工程学院 | 600606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60 | 三 |
9 | 560308 | 电梯工程技术 | 20 | 三 | |
10 | 5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20 | 三 | |
11 | 560309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三 | |
12 | 560610 | 无人机应用技术 | 20 | 三 | |
13 | 560702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20 | 三 | |
14 | 560707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20 | 三 | |
15 | 艺术与建筑学院 | 660209 | 影视动画 | 20 | 三 |
16 | 650111 | 环境艺术设计 | 30 | 三 | |
17 | 650102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20 | 三 | |
18 | 540101 | 建筑设计 | 20 | 三 | |
19 | 540502 | 工程造价 | 20 | 三 | |
20 | 540104 | 建筑室内设计 | 65 | 三 | |
21 |
国际商学院 | 630801 | 电子商务 | 30 | 三 |
22 | 630302 | 会计 | 30 | 三 | |
23 | 630503 | 国际商务 | 30 | 三 | |
24 | 630701 | 市场营销 | 20 | 三 | |
25 | 640105 | 酒店管理 | 20 | 三 | |
26 | 630209 | 互联网金融 | 20 | 三 | |
27 | 640101 | 旅游管理 | 20 | 三 | |
28 | 600405 | 空中乘务 | 20 | 三 | |
29 | 医学与公共服务学院 | 690306 | 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 60 | 三 |
30 | 620201 | 护理 | 600 | 三 | |
31 | 620811 | 老年保健与管理 | 20 | 三 | |
32 | 620801 | 健康管理 | 20 | 三 | |
33 |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 670203 | 应用英语 | 20 | 三 |
34 | 670206 | 应用日语 | 20 | 三 | |
35 | 670404 | 休闲体育 | 20 | 三 | |
36 | 650207 | 舞蹈表演 | 20 | 三 |
学费收取按 苏发改收费发[2019]799号 文件执行。
四、选拔方法
依据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校测成绩(校测为非必测项,可不参加),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五、考生成绩评定办法
1、综合成绩评定办法
(1)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折算方法:合格科目成绩合格计10分,合格科目成绩不合格计5分,10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成绩累加为该项成绩。
(2)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折算方法:合格计为100分,不合格计为50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政策加分。
2、政策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加分政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最终公布的为准。
3、校测成绩评定办法
校测成绩评定方法:校测成绩设定100分,采用面试形式,由我校成立面试工作组,主要考核考生的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从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当场打分和评分。
考生未参加校测则无该项成绩。
无校测成绩的考生仍可按照我校录取原则参加我校的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如不能参加校测,请与我校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电话请详见我校招生网。
未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校测,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向我校提供证明材料的考生,校测成绩按80分计。
①、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的考生。
②、参加教育部门、人社部门、或权威的行业协会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等,获得县(市)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③、艺术类考级达八级及以上的考生,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等级运动员资质的考生。
④、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或所在中学推荐的考生。
⑤、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合格达到5门的考生。
上述前四项需要报名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第四项如果没有证书请提供学校的证明,请最迟于2021年3月22日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供有关材料。第五项由我校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结果来判定。
六、录取原则
1、以考生校测成绩、综合成绩(详见第五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折算成绩为先后顺序,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享受加分政策、参加校测、未参加校测但校测成绩按80分计的同学优先录取。
七、学历证书
我校提前招生属国家计划内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毕业后颁发与高考统一录取学生同样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文凭。
八、专业调整
学院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可给入学学生免费调整一次专业,调整原则详见我校招生网。
九、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如考生体检不合格,则录取无效。
十、奖励资助政策
序号 | 奖励资助项目 | 奖励资助金额 |
1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学年 |
2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5000元/学年 |
3 | 国家助学金 | 2300-4300元/学年 |
4 | 残疾学生补助 | 8000元/学年 |
5 | 征兵学生学费补助 | 8000元/学年 |
6 | 综合一等奖学金 | 1500元/学年 |
7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1000元/学年 |
8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500元/学年 |
9 | 学生工作奖 | 300元/学年 |
10 | 自强奖学金 | 500元/学年 |
11 | 先进集体奖 | 1000元/学年 |
十一、申诉渠道
如考生对考试过程或成绩有疑问,可以向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联系电话:0512-68836152
十二、监督机制
监督电话:0512-65110500
十三、章程解释
本章程由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国标14163、江苏省代码1970
学校全称:苏州高博软件技术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全日制统招大专
学院地址:苏州市高新区科技城青山路5号
学院网址:http://www.g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gist.edu.cn/
咨询电话: 0512-62833125 65110500 68836191
招生咨询QQ:1307664500
招生咨询QQ群:387081798
邮 编:215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