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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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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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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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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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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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符合2021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合格。
二、录取原则
1.考生须填报我校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控制分数线,文理兼收。对于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首选科目或科类分别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对于不分首选科目或科类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统一排序的方式。
2.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
3.对湖北省艺术类考生,需湖北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2)。
4.对非湖北省的艺术类考生,我校认可各省份艺术专业统考成绩,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按各省份所在录取批次统一规定换算标准执行,若没有统一换算标准的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省专业统(联)考成绩*60%+高考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组织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专业复查认定为专业水平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6.录取原则以我校官网最终发布的2021年招生章程内容为准。
三、招生地区及专业计划
2021年我校招收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学生,其中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3个专业按照设计学类实施大类招生。
我校面向河北、江苏、江西、湖北、山东、河南、湖南等7省招收艺术类专业考生,学制4年,招生计划预计365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杂志)。
四、收费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按2021年湖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2020年艺术类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350元)。
五、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咨询电话:027—81973717(招生办公室)
027—81973844(艺术设计学院)
网 址:http://zs.hbue.edu.cn
邮 箱:zs@hbue.edu.cn
邮 编:430205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艺术设计学院是湖北经济学院下设的14个学院之一,具有鲜明的办学特色,多年来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意识、创造能力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果。
学院现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现有教师62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6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教师60人。其中湖北省政协应用型智库专家2人,湖北省第三层次人才1人,湖北省美术人才培养工程1人,“经院杰出教师”3人 ,聘请多名海内外知名高校和企业的专家为我院客座教授。近三年学院教师主持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国家艺术基金1项、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及其他省部级项目共6项,国家广电总局项目8项,教育厅项目14项,科研转化及横向课题12项,获省部级成果二等奖1项。出版学术专著10本,主编、参编教材6部,主办学术讲座60余场,中外学术交流8次,发表论文(作品)380余篇(幅),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作品)30余篇(幅),教师举办个人画展5次等。
学院拥有湖北省高等学校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本科项目、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书画艺术研究所”、“文化创意产业协同发展研究中心”、“动漫艺术研究中心”、“民间民俗美术研究中心”等多个教学、科研平台,5门校级优质课程、2门校级精品课程和2门国际化课程,建成2门慕课、3门微课、7门网络辅助课程以及1个虚拟仿真实验项目。
德馨楼是学院办公与教学的主要场所,现有建筑面积13000余平方米,教学楼设计新颖别致,区域划分合理,拥有六个独立管理的艺术设计实验室、“岛上”美术馆、一流的天光画室、多媒体教室。还有陶艺、环艺、产品、三维动画、二维动画、音效合成、黏土动画、摄影、丝网印刷等实验室,以及创客工作室等先进的教学设施及平台。学院还紧密依托东湖高新区的区位优势,联合高新区的多家文化创意产业公司,建立14家专业实习基地,为师生搭建教学、实践、研究、创作的专业平台。
2021年招生专业:动画、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
■ 环境设计(培养层次:本科)
培养目标:环境设计专业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根本,立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环境设计专业素养,系统掌握环境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具备较强的环境设计创新能力与设计制作技能,能在各类环境设计企业、设计机构、服务机构、文化创意等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环境设计、环境设计经营、设计制作与项目管理的重实践、懂管理、会营销、有创意,且“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核心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大学英语、设计艺术史、空间造型基础、环境机械制图、计算机辅助环境设计、室内设计、景观设计、家居用品设计等。
就业方向:在各类环境设计企业、设计机构、服务机构、文化创意等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从事环境设计、环境设计经营、设计制作与项目管理等相关工作。
授予学位:学生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 系统掌握视觉传达设计相关基础理论和基本方法,具备较强的设计、策划与管理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机构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品牌形象推广、广告策划与设计、媒介整合传播、项目运营与管理等工作的重实践、懂管理、会营销、有创意,且“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 实干”的创新复合型人才。
核心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设计概论、字体设计、影像表达、版式设计、数字界面设计、包装设计、信息设计、媒介整合设计、品牌设计、书籍设计。
就业方向:文化创意产业的广告公司、各类品牌策略机构、设计机构、传媒机构,企事业单位的形象宣传、信息传播与管理部门,艺术教育与研究机构、博物馆、美术馆等。
授予学位:学生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动画(湖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具有较强的政治思想素质、健全的心理和健康的体魄,具备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良好的美学素养和正确的审美观念,能团结协作,积极进取,系统掌握动画、漫画设计基础理论及动画设计、制作与项目管理的知识与技能,适应动画产业及影视、传媒产业的发展需要,能在各类动画企业和传媒机构从事动画、漫画创意、制作和项目管理的重实践、懂管理、会营销、有创意,且“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的应用性复合型人才。
核心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动画形象造型、动画运动规律、动画场景设计、漫画创作、原画设计、视听语言、故事板创作、数字音乐编辑、数字插画、数码影像合成。
就业方向:各类动画企业和传媒机构从事动画、漫画创意、影视后期制作和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
授予学位: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 数字媒体艺术
培养目标:主要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人文与科学素养,系统掌握数字交互设计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的媒体艺术设计、数字游戏设计、信息交互设计的应用能力,团结协作,积极进取,胜任各类传媒机构、信息设计公司和游戏企业相关岗位的重实践、懂管理、会营销、富有创意创新能力,且“有思想有能力有担当的实践、实用、实干”的应用型艺术设计人才。
核心课程: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数字应用策划、数字角色设计、数字场景设计、数字雕刻、UI设计、媒体艺术编程、衍生品设计、信息设计。
就业方向:各类传媒机构、信息设计公司、游戏企业等企事业单位宣传与设计部门。
授予学位:毕业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