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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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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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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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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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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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第一章 学院简介
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是河北省首家独立建制的以信息技术教育为主的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河北最大的培养信息技术高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35所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河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学院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校园占地面积3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210000余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1700余名,其中信息技术类专业在校生7338人,规模位居全省高职院校首位。全国著名计算机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倪光南先生为学院名誉院长。
在48年的办学实践中,学院秉承“笃学、恒志、尚行”的校训,遵循“学院与社会零距离,学生与岗位零距离”的办学理念,坚持“立足高职、服务IT”的办学定位,弘扬“以人为本、民主和谐、创业创新、自强不息”的学院精神。围绕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千年大计,瞄准高端高新产业,加快新专业的布局和传统专业的升级改造,着力打造“一核”即信息技术,“四产”即电子信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五群”即软件技术专业群、影视动漫专业群、智能制造专业群、互联网商务专业群、计算机应用专业群的特色专业集群。
第二章 学院荣誉
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河北省重点建设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院校
河北省首所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单位
河北省高校就业工作评估检查优秀学校
河北省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河北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
河北省示范性服务外包学院
中央财政支持的计算机应用专业实训基地
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
国家软件外包服务基地
全国信息技术应用培训教育工程培训基地
省级财政支持的动漫实训基地
河北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
河北省软件行业协会人才培训基地
保定高新技术开发区软件行业协会人才培训基地
保定市纪检委、监察局信息化培训基地
高阳劳教所计算机技能培训基地
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联席会理事单位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河北省高职高专院(校)长联席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单位
河北省动漫协会副会长单位
河北省软件行业协会理事单位
河北省信息产业与信息化协会理事单位
河北省教育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协会会员单位
河北省教育文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协会高职高专分会会员单位
第三章 报考须知
(一)报名条件及待遇: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已取得北京市2020年高考资格的考生。
自主招生是高考的提前招生,所有录取学生与高考统招的学生一样,享有同等待遇,毕业时颁发相同的毕业证书。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按照北京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高职院校。选择报名我校的考生,不能同时报名其他学校。
2.通过北京市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均具有报名资格。
3.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办法,所需证明材料均通过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络系统提交。
4、报名网址: www.hbsi.edu.cn
5、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24日上午8:00---4月28日下午24:00
6、网上测试时间和使用的软件以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院在北京市自主招生专业与计划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历 | 学制 | 招生 | 学费 |
610205 |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与设计) | 大专 | 3 | 30 | 8000元/年 |
备注:城镇、农村户籍均可报考。
第五章 考试科目、免试入学及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我院自主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考试总分600分,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40分(数学、语文、英语各80分),二是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总分360分,采用网络远程面试考试的方式。
农户考生加10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成绩计600分。
(1)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2)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
(3)高中或中职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智育奖学金的考生(含宏志奖学金)。
(4)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5)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及以上,或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登陆我院报名系统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我院提出申请,我院批准后,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公示。
(二)不免试文化课成绩折算办法
(1)应届高中阶段参加语文、数学、外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其中三门均合格的折算计240分,两门合格的折算计200分,一门合格的折算计160分。此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远程测试。
(2)应届及往届三校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均在60分(含)及以上者,文化课成绩折算计200分。此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远程测试。
(3)对于具备通过北京市2020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又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获奖材料的其他类考生,文化课成绩折算计150分。此类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远程测试。
注: 以上须提供真实的相关证书、奖状或成绩证明等,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明,取消录取资格。
第六章 职业技能远程测试考试方法
我院职业技能远程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登陆我院官网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职业技能远程测试包括面试和专业素质测试。
(一)面试(60分):
自我介绍2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60分)。
(二)专业素质测试(300分):
专业素质测试15分钟:主要考察创新思维(60分)、应变能力(60分)、计算机基础知识(180分)。
第七章 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二)对进档考生,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办法: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总成绩、语文成绩、数学、英语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四)考生被我校录取后,不得再参加当年的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八章 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报名和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二)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执行。
(三)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资助政策。
(四)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五)本章程由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