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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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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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户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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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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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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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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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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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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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适用于云南、四川、贵州、湖北(美术设计类专业)、江西、广西、福建、山西(戏剧影视类和艺术管理专业)、河南和辽宁省考生】
云南艺术学院始建于1959年,是我国西南地区一所特色鲜明、艺术门类齐全的综合性高等艺术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省级博士点培育单位,2019年获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学校有呈贡、麻园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930.67亩。
学校现有正式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约占专任教师的42%。学校现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戏剧学院、电影电视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艺术文化学院、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教学部、体育教学部11个教学单位,1个附属艺术学校,1个独立学院(文华学院,与企业合办)。学校培养层次多样,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留学生教育、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函授教育、专升本教育及中等艺术类专业等各类层次的、面向全国及世界各国招生的办学资格。学校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已获得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下设的全部领域学位授予权。
学校办学专业设置齐全,现有的39个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艺术类的所有专业,涉及艺术学、文学、管理学和工学等学科门类。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美术学和戏剧与影视学获得B档进入前30%,音乐与舞蹈学获得B-档进入前40%,设计学获得C档进入前60%,艺术学理论获得C-档进入前70%。
2019年,学校有8个本科专业入选教育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其中舞蹈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5个本科专业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作曲与作曲技术-1-理论、音乐表演、广播电视编导3个本科专业被认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建校以来,云南艺术学院汇聚了一大批著名艺术家,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各类艺术文化人才,同时也培养了一批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为云南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以及云南民族文化强省的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云南艺术学院始终遵循“继承传统、学习民间、兼容中外、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相互欣赏,彼此成就”的校风,致力于把学校办成具有国际影响和鲜明特色的区域性高水平艺术大学。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云南艺术学院!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年,我校面向云南、四川、贵州、湖南、湖北、江西、安徽、广西、福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吉林、辽宁、甘肃16个省份预计招收全日制本科生2400名。凡是符合上述省份规定的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高中一、二年级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在以往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时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被认定为作弊,且作出暂停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处罚决定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声乐演唱类专业考生应发声器官无疾病,身高要求男生165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2.舞蹈表演专业考生身高要求男生170cm以上、女生160cm以上。
3.戏剧表演及播音主持类专业考生应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口齿清楚、发声器官无疾病。
4.美术学类、设计学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和影视摄影与制作等专业考生应无色盲。
二、招生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录取原则、招生省份、考试内容及要求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三、专业报考
(一)本简章涉及的省份、专业(见附件一和附件二)已完成校考,后续不再受理专业报名。
(二)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两个专业只面向云南省招生,报考上述两个专业的考生参加云南省相应专业的省级统考即可,录取时直接使用统考成绩。报考其余本科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在各招生省份考点组织的专业校考。
(三)考生只能参加一次专业考试,若有考生多次参加同一个专业的考试,则该考生的最终成绩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凡属省统考不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无需参加省级专业统考,可直接参加专业校考。其他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其校考成绩方为有效。
(五)云南省除播音与主持艺术、美术学(史论)、绘画、中国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9个专业(招考方向)有统考达标要求外,其余专业均不作要求。外省专业与省级统考类别的对应关系以各省考试院艺术类文件中公布的类别对应关系为准。
(六)对在我校专业考试有违规、作弊等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考生可于5月中下旬登录我校招生资讯网或招考云平台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合格考生不寄发专业合格证。
四、录取
(一)我校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本简章涉及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可自主划定各省各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线确定后,报各省招办备案。如有省份对艺术类本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另有要求,按照该省份规定执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办法详见《云南艺术学院2020年本科招生章程》)。
(二)仅面向云南省招生的音乐学(师范类)和美术学(师范类)两个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云南省统一划定的分数线执行。
(三)云南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外省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考试院网站查询,未被录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本简章涉及的所有艺术类本科专业均为文理兼招,录取时不单列文理计划数。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复查。凡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经省级招办办理手续的新生,一经查实,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坚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它说明
(一)我校2020年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批文为准。
(二)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收费标准
1.专业考试费:按照云价收费〔2015〕143号文件规定的200元/人次的收费标准执行。
2.学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其中理论类和师范类专业为8500元/学年;应用类专业为10000元/学年。
3.住宿费:按照云发改收费〔2008〕1322号文件规定的800元/学年的标准执行(6人间),宿舍用品自备。
(四)适用于本简章的省份、专业招生信息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资讯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教育部或生源所在省份的招生政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我校未成立除本校招生办公室以外的任何招生咨询机构,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校外人员代为发布招生广告、宣传资料或代理招生。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云南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五)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云南艺术学院纪委对招生考试及录取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871)65937136,电子邮箱:jubao@ynart.edu.cn。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邮编:650500
学校网址:http://www.ynart.edu.cn
招生资讯网:http://zs.ynart.edu.cn
招考云平台:http://ynart.evoartexam.cn/
电话传真:(0871)6593712765937128(兼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