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烟台南山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南山学院普通本科、专科(高职)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多个方面综合考核考生,择优录取。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南山学院 学校代码:12332
第五条 学校地址:
东海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东海旅游度假区大学路12号
南山校区: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工业园南山中路1号
第六条 学院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第七条 学校办学坚持公益性、坚持地方性、坚持应用型。学校依托大企业集团,走公益化办学道路,立足胶东,着眼山东,面向全国,工、管、经、文、艺协调发展,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2030年左右,建成内涵发展特色鲜明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先后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授予“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16年学校获批山东省民办高校优质特色发展奖励扶持第一层次学校。2017年,学校被山东省政府确立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培育建设单位,这标志着我校向更高层次办学迈出坚实一步。
学校艺术类教学、科研效果显著,承担省部级课题8项,厅级课题62项;科研成果获国家奖励3项,山东省级奖励17项。
师生作品荣获国家级奖项65项;省级奖项195项;有3名教师被评为国家级优秀指导教师,20人被评为省级优秀指导教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处理学校招生日常事务,其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以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由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不做误导考生和家长的宣传和承诺;
4.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5.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6.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第九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本科:产品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
专科: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
第十条 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身体健康状况
1.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女生身高164-172CM,男生身高174-184CM;18.5≤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24;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空中乘务专业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7或以上,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裸眼视力达C字表0.7或以上。
2.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仅招收男生。
3. 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民航医院专业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转入我校其他专业。
4.其它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要求: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十三条 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报考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其中山东省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济南大学颁发的《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山东省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须取得我校颁发的《专业测试合格证》,省外考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测试不合格者须转入其它专业)。
在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1)美术类(本、专科)、音乐类(本科):对按考生综合成绩投档的省份,按综合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对按专业或者文化成绩投档的省份,以专业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2)音乐类、舞蹈类(专科):以文化成绩为依据进行专业分配。
(3)空中乘务、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执行普通文理类投档录取政策,其中山东省需关联考生专业合格成绩投档。
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六章 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宿费以及教材费(预收)等费用。
学费标准:本科:15800元/学年,其中环境设计(校企合作与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20800元/学年;专科:9800元/学年,其中艺术设计(校企合作与山东新视觉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合作)13300元/学年。
住宿费:900--1300元/年。
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资助体系
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生可享受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经济困难学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实行免、减、缓政策。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组织的专业复核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学校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学校将及时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名称:烟台南山学院;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者,本科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方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烟台南山学院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anshan.edu.cn
招办网址:http://zs.nanshan.edu.cn
E-mail:zsb@nanshan.edu.cn
联系电话:0535-8609070 8609225 8590603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南山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南山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