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以及各省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921
益阳校区: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栖霞路135号
长沙基地:湖南省长沙县湘龙街道腾辉路76号(湖南湘绣产业科技教育园)
办学类型:普通全日制公办
学院层次:大专
第三条 学院概况
学校创建于1975年,1999年举办三年制高职专业,2005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是国家公办、湖南省教育厅直属、湖南省唯一的艺术设计类高职院校。
学校现有在校生8200余人,拥有教学名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等高级职称教师205人,建成了国内高职院校首个大师工作室群,聘请了亚太地区手工艺大师刘爱云、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刘宗凡、黄永平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行业企业精英担任兼职教师,实行教授、大师同堂授课教学模式。
学校创建并实施“专业+项目+工作室”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构建项目导向模块化课程体系,以极强的职业性、开放性、实践性培养艺术设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人才培养成效显著,招生就业形势两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连年稳居全省同类高职院校前列,学校获得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秀示范校。
建校40多年来,学校培养了3万余名艺术设计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工艺美术和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人才智力支撑。毕业生中现有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全国知名艺术设计师300余人,校友自创资产过1000万的企业达1500余家,涌现出了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展示设计总监黄建成、上海世博会副总工程师吴国欣、广州亚运会服装设计总监金惠等一大批行业精英。近三年来,学生在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设计大赛等专业大赛中,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457项。2017年,吴晶慧、刘艳冰、罗剑英、彭娟、谭子林等5名90后毕业生在“湖南省‘湘字号’传统技艺工匠技能竞赛”中脱颖而出,被授予“湖南省五一劳动奖章”和“湘绣优秀工匠”、“湘瓷优秀工匠”称号。2019年,服装系学生谭惠文获2019全球技能挑战赛时装技术项目金奖。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纪委书记、分管副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招生工作顶层设计、统筹规划与工作协调,研究解决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工作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组织实施与工作推进。
第五条 招生工作处是学院负责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招生工作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院的办学理念、教育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学生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学院发展规模,组织二级学院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生源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和招生工作改革等。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察工作小组,纪检监察处全面参与招生工作,负责招生阳光工程以及学校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检查,全过程监督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受理相关信访投诉举报,保证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根据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和专业群发展等条件设置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我院2020年面向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黑龙江、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分省分专业分科类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布为准。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招生录取办法,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和志愿顺序择优录取,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学院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根据生源情况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湖南省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与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专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之上,按综合分(文化成绩*30%+专业统考成绩*7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艺术考生一般以文化上线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择优录取。以综合分作为投档成绩的省份则以按综合分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的具体折算方法以各省级(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十条 所有考生报考专业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非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第一专业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 我院对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
第十二条 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 3 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七条处理,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四条 收费标准:所有专业学生学费7500元/年/人,教材费:800元/年(按实结算,多退少补),住宿费:600~1200元/年/人;按照湖南省、益阳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如有调整将按新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有关证明在入校后向学生工作部门申请办理贷款、学费减免、缓交等手续。学院设立奖学金和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给予减免扶助。
第十六条 我院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http://zsjy.hnmeida.com.cn);
2、招生咨询热线:0737-4111648传真:0737-4110831 咨询QQ:800006097 邮箱:624212505@qq.com。
第十七条 我院将在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网址:zsjy.hnmeida.com.cn)上及时公布录取信息,录取通知书根据考生电子档案提供的地址或在学院网站报名系统中填报的地址通过国内注册特快专递公司寄发,考生可在招生信息网通过快递单号查询通知书邮寄情况。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0年普通专科招生。
第十九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