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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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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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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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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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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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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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章详情
一、学校简介
(一)办学条件优良
学校占地面积近1900亩,校舍建筑面积78万平方米,校园湖光山色,环境优雅,是“重庆市园林式单位”。学校有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11个,省重点学科和特色学科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各级各类科研创新平台55个,其中,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重庆市研究智库3个,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中心5个,重庆市协同创新中心3个,重庆市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国际合作研究基地和省部共建研究基地6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亿元,纸质藏书170万册,各类专题数据库67种,数字资源容量达48TB;体育馆、美术馆、音乐厅、学生活动中心、实习实训场地等教育教学功能完善,实为理想的求学之地。
(二)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48名,其中,教授152人,副教授314人;博士364人;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重庆市“巴渝学者”特聘教授、全国优秀教师、重庆市教学名师、重庆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等50余人。另有“双聘院士”2人,“巴渝海外引智计划”国际知名专家10人,全职外籍教师20人;有重庆市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个;科研创新团队16个,其中,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7个。近三年,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63项,国家部委和重庆市科研项目550余项;申请专利720余项、授权630余项;荣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重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重庆市科学技术奖等省部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50项。
二、艺术类专业招生
(一)招生专业
专业类 | 招生专业 | 专业代码 | 层次 | 院系 |
美术类 | 美术学(师范) | 130401 | 本科 | 美术学院 |
雕塑 | 130403 | 本科 | ||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8 | 本科 |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30505 | 本科 | ||
视觉传达设计 | 130502 | 本科 | ||
环境设计 | 130503 | 本科 | ||
音乐类 | 音乐学(师范) | 130202 | 本科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 | 130201 | 本科 | ||
舞蹈类 | 舞蹈学 | 130205 | 本科 | |
播音主持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30309 | 本科 | 传媒学院 |
(二)招生安排
1.我校艺术类专业在未设有校考省(市、自治区)招生时,专业成绩认生源省(市、自治区)统考(联考)成绩。
2.已经在江苏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山西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校考成绩并根据学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3.原定在甘肃省、湖南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学,河北省进行校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和在山西省进行校考的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不再进行校考。此类专业在上述省份招生录取时专业成绩认省统考(联考)成绩。
4.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的艺术类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最终以生源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三)录取规则
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到合格线,文化成绩须通过所在省(市、自治区)高考合格分数线。在上述条件下,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按相关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如生源省(市、自治区)在录取规则上没有特别要求,则我校的录取规则为:播音主持类专业按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美术、音乐、舞蹈类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涪陵区聚贤大道16号
邮 编:408100
学校网址:www.yznu.cn
咨询电话:023-72791999,023-7279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