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章详情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
第二阶段考试安排与考生须知
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第二阶段考试包括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的复试,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视唱练耳)、音乐学专业的初试及复试,以及各专业基本乐科考试。
我校将在教育部专业合格名单备案时,统一核验考生艺术类省统考合格要求,若考生省统考成绩未达到本人高考所在省(区、市)相应类别统考成绩要求或本人高考所在省(区、市)统考子科类与我校校考专业方向不对应的考生,将无法备案合格名单,校考成绩视为无效,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名资格及缴费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初试成绩合格者,具备复试报名资格。复试报名及缴费时间:2025年2月20日上午10:00时-2月23日下午18:00时,进入复试考生名单预计将于2月20日左右公布,所有进入复试考生须进行复试报名、信息填报及缴费,收费标准为100元/生。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视唱练耳)、音乐学,在本专业复试名单公布两天之内,须通过我校本科招生考试微信报名及缴费。
3.缴费方式及准考证打印
复试报名及缴费方式与初试报名及缴费相同:考生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公众号,点击本科招生→微信报名→微信绑定、报名(进入微信报名系统后下方菜单点击报名考试-复试确认),完成所有复试确认缴费流程。“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处”公众号二维码如下:

未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及缴费的,考试成绩无效。考生无论是否参加考试,所缴纳考试费一律不退。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3月2日。
二、网络远程考试时间安排
(1)报考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网络远程方式参加《基本乐科—乐理》《基本乐科—听写》两项考试;报考作曲、指挥专业的考生须通过网络远程方式须参加《基本乐科—听写》一项考试。
(2)《基本乐科—乐理》《基本乐科—听写》网络远程正式考试时间:
乐理2025年2月22日 19:00-20:00
听写2025年2月22日 20:00-20:30
(3)《基本乐科—乐理》《基本乐科—听写》网络远程模拟考试,提供两次模拟考试机会,考生可依据个人时间安排选择参加一次或两次考试,以便熟悉考试的操作流程。
第一次模拟考试:2025年2月21日下午
乐理模拟考试 2025年2月21日 15:00-16:00
听写模拟考试 2025年2月21日 16:00-16:30
第二次模拟考试:2025年2月22日下午
乐理模拟考试 2025年2月22日 15:00-16:00
听写模拟考试 2025年2月22日 16:00-16:30
除两次模拟考试时间段外,乐理和听写在未点击交卷的情况下,考生可于2月21日09:00—2月22日17:00,反复多次登录考试系统进行考试环境模式适应,交卷后无法再次模拟。
(4)《基本乐科—乐理》《基本乐科—听写》网络远程考试系统操作办法:乐理、听写,采用“云易考”APP网络考试管理系统双机位进行远程网络面试及辅助监考的方式进行。请考生登录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查阅附件1《西安音乐学院2025年本科招生考试<基本乐科—乐理、听写>网络远程考试操作手册》。
三、现场考试时间安排
1.音乐表演、音乐教育专业现场复试时间:2025年2月26日-3月2日,考生须以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参加各专业复试,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基本乐科—视唱练耳面试》时间:
2月26日—3月2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2)声乐系复试时间:
美声唱法专业考试时间:2月26日—28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民族唱法专业考试时间:2月26日—27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陕北民歌专业考试时间:2月27日下午16:00开始
(3)钢琴系复试时间:
钢琴专业考试时间:2月26日—28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手风琴、管风琴专业考试时间:2月28日下午16:00开始
(4)管弦系复试时间:
2月26日开始,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5)民乐系复试时间:
2月26日开始,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6)现代音乐学院复试时间:
流行歌曲演唱专业考试时间:2月26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流行乐器专业考试时间:2月26日—27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7)音乐教育学院复试时间:
2月26日—3月1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3.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指挥、视唱练耳)专业现场初、复试时间:2月26日—28日,考生须以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参加各项考试,各专业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1)《基本乐科—视唱练耳面试》时间:
2月26日—2月28日,以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2)音乐学专业考试时间:
初试:
2月26日上午08:00开始 专业面试
2月26日下午18:00以后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同时进行微信复试报名缴费
复试:
2月27日上午09:00—11:30《音乐学基础知识》笔试
2月27日下午15:00—17:30《命题写作》笔试
(3)作曲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初试:
2月26日上午09:00—12:00 《声乐曲创作》笔试
2月26日下午14:30—16:30 《乐理》笔试
2月26日下午18:00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同时进行微信复试报名缴费
复试:
2月27日上午09:00—11:00 《和声》笔试
2月27日下午14:30—17:30 《器乐曲创作》笔试
2月28日上午08:30开始 专业面试
(4)指挥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初试:
2月26日上午09:00开始 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民族乐队指挥
2月26日下午14:30—16:30 《乐理》笔试
2月26日下午18:00以后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同时进行微信复试报名缴费
复试:
2月27日上午09:00—11:00 《和声》笔试
2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专业面试、钢琴演奏
(5)视唱练耳专业考试时间安排:
初试:
2月26日上午10:00—11:30 《听写》笔试
2月26日下午14:30—16:30 《乐理》笔试
2月26日下午18:00以后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同时进行微信复试报名缴费
复试:
2月27日上午09:00—11:00 《和声》笔试
2月27日下午15:00开始 专业面试、钢琴演奏
四、第二阶段考试考生须知
(一)现场面试
1.考生须于每科目正式开考前30分钟到达西安音乐学院北门,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西安音乐学院;须于正式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进行相关入场查验。上午考试时段入校时间为07:30起,下午考试时段入校时间为13:30起。
2.凡在规定的抽签、点名、考试时间未到者,一律视为弃考,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未按规定考场、时间、组别、顺序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
3.各专业考生不得着演出服,不得化妆。
4.所有专业一律不得自带伴奏人员,声乐考场和音乐教育考场配有钢琴伴奏人员,考生只需提供正谱(五线谱)即可,伴奏不收取任何费用。
5.考生进入备考区域考生不得携带手机、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拍照,不得随意出入或与他人交谈,否则按违规处理,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6.考生在确认身份后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入规定考场考试,面试过程中考生在演唱或演奏前不得说话,不得发出任何无关声响,否则视为向考评人员传递个人信息,一经发现按作弊对待,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计。考试结束带齐个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在考区逗留。
(二)现场笔试
1.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统一由西安音乐学院北门特定通道提前30分钟进入学校到达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须准备的考试文具包括:黑色签字笔、铅笔、直尺、橡皮。除以上规定的物品外,考生不得违规携带其他用品参加笔试科目考试。
3.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笔试考场,取消当科考试资格。
(三)《基本乐科—乐理》《基本乐科—听写》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知
1.我校共设置两次《基本乐科—乐理》《基本乐科—听写》网络远程模拟考试机会,模拟考试流程与正式考试一致。未参加模拟考试,造成正式考试无法顺利完成者,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须准备好两部智能手机和相应的固定支架。一部为主考手机(第一机位),另一部为全程监控拍摄手机(第二机位)。务必保证两部手机的电量、存储容量充足;考试前必须将手机设置为打开来电转接(呼叫转移)设置转接所有(始终转接),退出QQ、微信等聊天软件,关闭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其他应用程序,避免外界干扰。两个机位视频均须完整上传,不得缺失,否则视为考试无效,该项考试成绩以零分计。
3.考生须检查Wi-Fi或4G、5G等网络信号是否良好,确保网络稳定畅通。
4.参加网络远程考试,考生须自行准备考试场所,考试场所要相对独立,环境封闭、明亮、安静、不逆光。考生在正式考试时,考试环境内不得出现任何与考试相关的资料,除考生以外考试环境内不得出现任何人。
5.参加网络远程考试,如因网络不通畅、手机断电、考试过程中来电或其他通讯软件干扰等原因造成无法完成考试等问题,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考生诚信要求
1.所有考试必须由考生本人独立完成,否则视为作弊,取消考试阶段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2.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用其他方式私自录音、录像和录屏等,禁止泄露或公布与考试相关信息;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本人在考试场所,禁止他人进出;不准有打暗号、手势、夹带、抄袭等行为;若有违反视为作弊,取消考试阶段所有科目考试成绩。
3.参加网络远程考试过程中不得戴帽子、墨镜、口罩、耳机等,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不得翻阅参考书籍等资料,不得查阅电子设备、接打电话,本人须全程出镜,中途不得离开,否则视为违规。
4.本科招生考试属于国家级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替考、串通他人、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其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及录取资格,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触犯国家刑法的,将按有关规定上报司法机关处理。
六、信息公布
我校将于2025年3月底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成绩及合格分数线等相关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件下载

信息发布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zsb.xacom.edu.cn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考试相关公告、通知将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官方网站予以发布,以官网最新发布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