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2、《艺愿星》提供艺考志愿填报信息服务,旨在提供信息供用户填报志愿时参考,未满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艺愿星》的服务将被视作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若对此不确定请停止使用《艺愿星》的服务。
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4、《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包括网站、网页应用、软件以及内涵的文字、图片、色彩、图表、视频、音频、版面设计和编排、数据或数据分析结论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权、和其它知识产权及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本协议的签署不代表任何上述知识产权的授权,亦不包含上述权利的转让。用户只能在《艺愿星》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修改、编撰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衍生产品。
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禁止任何通过逆向工程、反编译、反汇编、破译或试图得出《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任何相关技术的源码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5、禁止使用人工或自动软件、设备、脚本机器人程序、其他方式或程序访问、“抓取”、“爬取”或“挖掘”《艺愿星》产品及服务或其他相关数据或信息。
6、用户一旦注册成功,便成为《艺愿星》的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帐号。用户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维护其密码和帐号的安全。 用户对利用该密码和帐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负全部责任;由该等活动所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均由用户承担责任。
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艺愿星》亦有权根据本协议及相关法律规定对用户账户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隐藏、删除用户上载的内容、暂时或永久地关闭账户等,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8、因互联网技术的不稳定性,可能导致政府政策管制、病毒入侵、黑客攻击、服务器系统崩溃或者其它现今技术无法解决的风险发生可能导致《艺愿星》产品及服务中断或帐号损失,《艺愿星》无需就此向用户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简章详情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坐落在美丽的北国春城长春市。本部校区地处人民大街中段,净月校区地处风景如画的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
一、报名条件
1.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2019年高考报名,并且为艺术类考生,文理科类不限。
2.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1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并且合格;对于考生高考所在省份有特殊要求的,以考生高考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3.播音与主持艺术考生须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二、招生计划、招生省份及专业考试要求

注:1.对于组织校考的招生省份,我校将根据合格生源分布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2.各省招生计划具体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考试
我校共设3个考点:吉林省考点、江苏省考点、山东省考点。北京市、天津市、黑龙江省、河北省、吉林省考生均须在吉林省考点进行报名、考试;江苏省、山东省考生须在高考所在省份的考点进行报名、考试;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只需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省统考(或联考),无需参加我校组织的校考。
1.各考点报名和考试安排
吉林省考点
(1)网上报名及缴费
2019年1月9日至14日,考生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缴费,报考费200元。未按时完成缴费者,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注:进行网上报名时,因考生集中有可能引起报名过程中断,为确保网上报名过程顺利,考生务必提前选择好时间进行报名。到截止时间后,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打印报名表
2019年1月15日至17日,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
(3)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2019年1月18日8:00-17:00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高考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复印件和网上报名表,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核对信息、照相等),现场确认不允许他人代办。现场确认成功后领取准考证。
注:17:00以后现场确认系统自动关闭,逾期者不予受理。
(4)考试时间
2019年1月19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考试,其他时间不得进入考点进行考试。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江苏省和山东省考点

2.考试内容

四、查询成绩和打印合格证
1.考生须于2019年3月26日至4月8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对于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本人必须于2019年4月9日至10日向招生办公室实名申请成绩复核,复核范围为面试得分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对于超出复核范围或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的申请不予受理。
2.考生须于2019年4月30日至5月30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打印《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文、理科分别投档和排队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按文理综合(不分文、理科)投档和排队录取。
注:考试成绩和合格证是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入学报到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及时查询和打印。因未按时查询、打印而带来的任何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录取原则
1.参加生源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省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必须为合格;参加我校组织校考的考生,必须取得我校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高考专业志愿(不分先后)须填报我校,否则不予录取。
2.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和校考取得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总分须不低于我校普通类专业所在批次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为准。注:江苏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参照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的艺术类专业的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为准。
3.对于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考生,按照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或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其他
1.我校将对考生报名信息、参加考试信息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高考报名信息比照审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考试成绩,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入学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省统考(或联考)合格考生无需携带)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3.入学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已经报到入学的,取消学籍。
4.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收社会各界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监督举报电话:0431-85098259。
5.本科生招生信息网:http://zsb.nenu.edu.cn。邮箱:zsbbz@nenu.edu.cn。
6.咨询电话
(1)有关专业问题请咨询传媒科学学院(新闻学院):0431-84536486。
(2)有关考务问题请咨询学校招生办公室:0431-85687511。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我校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