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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音乐术科考试科目和要求
一、 考试性质和目标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术科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音乐术科统 考)是面向报考普通高等学校音乐类专业的考生进行的专业基础 技能测试,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音乐术科统考主要考核 或检测考生的音乐素质、音乐基础知识、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现 能力,嗓音条件或器乐演奏的生理条件。通过考试选拔出具有音 乐专业学习潜能、毕业后能从事音乐工作的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 合格新生。
二、 考试类别
广东省2023年音乐术科统考分为:音乐类(音乐学)专业、 音乐类(音乐表演一声乐)专业、音乐类(音乐表演一器乐)专 业三类(见下表)。
序 号 | 考试类别 | 考试科目 |
| 1 | 音乐学 | 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 |
| 2 | 音乐表演一声乐 | 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 |
| 3 | 音乐表演一器乐 | 视唱练耳与乐理、器乐 |
三、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类(音乐学)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理、声乐、器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 理得分x30%+声乐得分x35%+器乐得分x35%)x3,四舍五入取 整数计分。
2. 音乐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 理、声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 理得分x30%+声乐得分x70%)x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3. 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试科目:视唱练耳与乐 理、器乐;各科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视唱练耳与乐 理得分x30%+器乐得分x70%)x3,四舍五入取整数计分。
四、考试科目
(一)视唱练耳与乐理
1. 考核目标
视唱练耳与乐理作为音乐院校招生考试的必考科目,旨在通 过听辨、问答与视唱等方式对考生的音乐素质、音乐常识与音乐 能力水平等进行全面考察,检测其学习音乐的条件,考察其音乐 陈述与表达能力及表现意识,评定其音乐发展的潜在能力。
2.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分为机考(试题用计算机考试,简称机 考,下同)与面试两种形式。练耳与乐理采用机考形式(见附 1),考试时长75分钟,通过对考生练耳能力和乐理的测试, 判定其整体音乐素质。视唱采用面试形式,着重考察考生的 音准、节奏、流畅性以及音乐的表现力。
(2) 试卷结构:机考题为50道选择题,占总分值的80%, 练耳与乐理机考题型示例详见附2;面试题为单声部旋律一首 (五线谱),占总分值的20%,视唱面试题型示例详见附3。
3. 考试内容
(1) 练耳与乐理部分
第一部分:练耳
主要考查考生对音高、音长、音强、音色等音的属性的基本 辨别能力和音乐常识。
考试范围包括:
① 单音:相邻音为单音程。
② 音组:分解和弦及多音音组。和弦限定在原、转位的大三、 小三、减三和弦及大小七、小小七和弦的范围内;多音音组含变 化音级。
③ 音阶: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小调式和中国民族五声 性调式。
④ 音程:八度以内的自然音程。
⑤ 和弦:大三、小三、减三和弦原、转位以及大小七、小小 七和弦原位。
⑥ 节奏:节拍为八八§拍子,长度为4至8小节;节奏为 常用节奏型。
⑦ 旋律:单声部。调式调性限定在自然、和声、旋律三种大、 小调和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可含调式变音)的范围内。节拍为 b b b f拍子;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第二部分:乐理
考试范围包括:
① 音与音高:音列、音级及其分组等。
②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纯律;半音、全音、等 音等。
③ 音符与谱表:各种音符与休止符(含简谱);谱表、谱号 等。
④ 节奏节拍:各种节奏、节拍、音值组合法。
⑤ 音乐术语和标记:常用的省略记号、演奏法记号、速度及 力度标记、装饰音和术语等。
⑥ 译谱:五线谱与简谱的互译。
⑦ 音程:原位及其转位的单音程、复音程;自然音程、变化 音程;协和音程、不协和音程;等音程。
⑧ 和弦:原位及其转位的三和弦、七和弦;等和弦。
⑨ 调式调性: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中古调式和中国民 族五声性调式。
⑩ 调的关系:关系大小调、同宫系统各调、同主音调和等音 调。
⑪调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和声大小调。
⑫调式变音与半音阶:调式变音;调式半音阶。
音乐常识考试范围:内容参考普通中学《音乐鉴赏》课本。
(2) 视唱部分
考试范围:调号为一个升降号以内的自然、和声、旋律大小 调及中国民族五声性调式,含调式变音;节拍为弓、弓和貝白子; 节奏为常用节奏型。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 评分标准
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满分为100分。
练耳与乐理部分:按照每小题设定的分值由计算机自动评 分。
视唱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具体评分标准:
① 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 的95%左右给分。
② 音准、节奏正确,视唱流畅完整,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 分的85%左右给分。
③ 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流畅完整,无音乐表现的,按 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 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流畅完整,无音乐表现的, 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 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 5% - 59%给分。
⑥ 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声乐
1. 考核目标
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 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规定的曲目翦粵(详见附4)内选取3首歌曲作为考试抽 签曲目,由遍島现赢由•签1首作为考试曲目。
3. 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演唱,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2)考生未按要求背谱演唱,将予以扣分处理。
(3)中国歌剧选段及外国歌剧咏叹调不可移调演唱,否则 将予以扣分处理。
(4)考生钢琴伴奏谱版本需按考试说明中的参考书目,不 可擅自更改,否则将予以扣分处理。
(5)考生考试时一律采用由考场提供的钢琴伴奏,考生须 自备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谱,拒收简谱。
4. 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 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 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 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 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 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 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三)器乐
1. 考核目标
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器乐演奏水平和综合表现能力。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1) 考生须在限定乐器范围内选择一种乐器参加考试。应 试乐器为33种,包括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 克斯管、小号、圆号、长号、中音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 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竹笛、哎呐、笙、二胡、高胡、古筝、 阮、琵琶、柳琴、三弦、扬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电贝斯、 电吉他、古典吉他、打击乐(爵士鼓、玛林巴、排鼓、颤音琴)。
(2) 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2首,其中钢琴考生为练习曲
和奏鸣曲各1首,其他器乐考生为练习曲和乐曲各1首。
钢琴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2首练习曲作为考试抽签 曲目,选取1首奏鸣曲作为考试曲目。考生选取的曲目如划分了 考试演奏片段的,由电脑抽签决定考试选段。曲目范围和考试指 定演奏片段详见附4。
钢琴以外的其他器乐考生在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练习曲 和乐曲各2首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生选取的曲目如划分了考试 演奏片段的,由电脑抽签决定考试选段。曲目范围和考试指定演 奏片段详见附4。
(3) 打击乐考生必须选择下列组合之一参加考试并加试基本功。可选择的组合有:A.小军鼓与玛林巴;B.小军鼓与爵士鼓;C.小军鼓与排鼓;D.小军鼓与颤音琴。加试内容详见附5.
3. 考试要求
(1) 考生演奏的速度不得低于每首曲子规定的最低速度要 求(详见附4),否则将予以扣分甚至终止考试。
(2) 作品中标记的反复记号不用重复演奏,附4中“考试指 定演奏片段”一栏中有特别注明的除外。
(3) 考生必须按照电脑抽签决定的考试曲目及选段演奏, 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4) 考生必须背谱演奏,否则将作扣分处理。
(5) 考生须自备考试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 曲)曲谱,以备查阅。
(6) 考生不可自带伴奏或伴奏CD。
(7) 考场提供钢琴、双排键电子琴(雅马哈ELS-02C/吟飞
RSlOOOe).小军鼓、玛林巴、爵士鼓、颤音琴、排鼓、琴架。 其他乐器(包鼓槌等)考生自备。考生统一使用考场已提供的乐 器和琴架。
4. 评分标准
器乐考试满分为100分。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 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 音准、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2) 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 艺术表现力。
(3) 作品的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
附:1.音乐术科练耳与乐理在线考试系统(模拟)考生端 操作手册
2. 练耳与乐理机考题型示例
3. 视唱面试题型示例
4. 声乐和器乐考试规定曲目
5. 打击乐基本功加试内容
附2-5请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 以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https://zs.xhcom.edu.cn)下载。
五、考试须知
1. 所有考生均应在考试说明规定的曲目范围内选取考试曲 目,按现场电脑抽中的曲目演唱(奏),在器乐考试时还须按现 场电脑抽中的指定演奏选段演奏,否则均视为放弃考试。
视唱练耳与乐理的题型示例、声乐和器乐的考试规定曲目 (含指定演奏片段及速度要求)和打击乐加试内容,可在广东省 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以及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 (https://zs .xhcoinedu.cn) 下载。
为方便考生备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星海音乐学院将声 乐的考试规定曲目汇编成《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 科考试规定曲目丛书》(声乐卷),该书已由花城出版社2015年 8月出版发行,考生可自行选购。
2. 考试前考生须按照要求在星海音乐学院招生网 (https://zs.xlicomedu.cn)如实填写考试抽签曲目的代码,曲目不
得重复。具体填报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3. 考试时考生须向考场提供声乐抽签曲目的钢琴伴奏五线 谱和器乐抽签曲目(包括练习曲、乐曲或奏鸣曲)的曲谱。
4. 考官组由多名考官组成,考官组根据评分标准评定考生 成绩。
5. 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现场调整演唱(奏)时间、抽考 作品片段或加试考生基本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