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河北工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匠科技)所有,工匠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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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工匠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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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工匠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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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5、《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同大多数互联网产品一样,易受到各种安全问题的困扰,包括但不限于:
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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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工匠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资讯详情
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将于2022年1月17日开始在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前14天,考生自行下载打印《2022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健康申明卡》,见附件),做好身体健康情况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并经法定监护人签名确认;同时,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赴考途中应全程配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及防护。
2.考前14天内,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本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跨省流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
3.请考生于2022年1月15日12:00后登录http://zsb.fjnu.edu.cn/查看考生须知,1月16日14:00后根据考生须知公布的查询方式查询考试场次,无须现场报到。
4.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线工作人员的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无法申领到“八闽健康码”的考生,上述考生(以下简称“六类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5.考生请于考前熟悉前往考点路线,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请务必做好规划,提前到达考点;非当日考试场次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应按考试的场次时间安排于考试当天上午7:00-9:30、下午12:30-15:00或晚上17:20-20:00进入考点候考区(音乐学院大楼前广场)。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免耽误或错过当日当场考试。
6.考点只允许考生本人进入,车辆和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考点。考生须从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南门(学府南路与仓山大道交叉口)持本人准考证、考试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提交《健康申明卡》,出示“八闽健康码”绿码,属于“六类考生”的还须提交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其中,因病就医造成“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的考生还须携带就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经体温检测合格(不高于37.3℃)后由专用通道步行进入考点,其他校门均不对考生开放。考生个人物品和考试器材等请自行在进考点前做好清洁和消毒。
7.对于考生进入考点时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症状的,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由现场医务人员做出诊断,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对于在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等身体异常情况的考生,将进行体温复检。复检体温正常者继续考试。复检仍发热的,由现场医务人员做出诊断,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将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场次)继续考试,请考生不必过度紧张。
8.考生在考点内候考时应全程佩戴口罩(身份核验和安检时除外),考场外使用的口罩由考生自备,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工作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候考时,考生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9.考生进入备考室前要摘掉口罩,放在备考室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得将自备的口罩带入考场。备考期间确需佩戴口罩的(如感冒、咳嗽等),可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请,由考点提供口罩。考生进入考场前需摘除口罩(隔离场次除外)。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结束考生应迅速有序离开考点,减少人员聚集。
10.未达到防疫要求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如国家和省、市对疫情防控有新的规定和要求,考点将会即时对考生入点要求做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务必在考前关注我院或考点所发布的有关信息。
11.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将手机、手表、电子手环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