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1、艺愿星及其涉及到的产品、相关软件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邯郸市伯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函科技)所有,伯函科技享有对艺愿星在线上一切活动的监督、提示、检查、纠正及处罚等权利。用户在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同意'按钮完成注册,即表示用户与工匠科技已达成协议,自愿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条件和条款,请您不要通过网页、App应用程序、小程序或任何其他载体访问或使用《艺愿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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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2、《艺愿星》帐号及其中含有的、输入的或生成的全部数据、信息、上传内容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属于伯函科技所有。用户注册的账号仅限于注册用户本人使用,禁止赠与、借用、租用、转让或售卖。
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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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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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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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6、《艺愿星》为了服务整体运营的需要,有权在公告通知后修改或中断、中止或终止服务,而无须向第三方负责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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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2、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如本协议任何条款与任何强制性法律有冲突,该条款服从法律的规定。
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资讯详情
各位考生: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简章》(以下简称《招生简章》),现将学院2024年本科专业校考(包括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专业、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初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试报名及提交视频作品时间
(一)初试报名时间
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本科专业校考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4日(周日)8:00—2024年1月22日(周一)18:00,考生用手机在“小艺帮APP”上报名缴费。报名费每生240元,每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方向,不能兼报。
(二)提交视频作品时间
1.考生远程提交视频作品时间为2024年1月24日(周三)9:00—1月28日(周日)12:00。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手机APP提交视频作品,逾期不提交作品视为放弃我院2024年校考初试。
2.2024年1月23日6:00—22:00期间,考生可参加1次模拟考试,请在正式考试前务必至少进行1次模拟考试,以便熟悉与正式考试完全一致流程,模拟考试视频不作为评分依据。
二、初试相关要求
(一)考试形式与评审形式
校考初试采取考生在线录制、提交视频作品方式。学院组织评委对考生视频进行集中评审,并对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二)初试内容
考试内容详见《招生简章》,已经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方网站、哈尔滨音乐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视频作品制作要求
报考各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初试环节均在小艺帮APP手机终端进行身份认证、在线申请考试、在线录制和提交视频作品。所提交的视频作品皆按如下要求:
1.视频作品内容须严格按照《招生简章》考试内容的要求录制。
2.美声唱法、民族声乐、通俗唱法、音乐学(音乐学理论)、指挥方向,声乐演唱的视频作品须同一首曲目演唱两遍,第一遍与伴奏合作,第二遍清唱,必须连续演唱且视频不中断,两遍演唱均不可降调,伴奏可采用与钢琴伴奏合作或者伴奏带的形式。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作曲方向,演唱自选民歌或戏曲片段两首中的两首作品均为清唱,不得加任何伴奏,同一首曲目只演唱一遍。
4.提交的视频作品在录制全程不允许使用麦克风等传声设备,视频不得剪辑,不得进行艺术美化性质的编辑,且必须为同期录音,声像同步,否则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5.视频作品需按照网上报名填写的曲目提交,如果录制作品与报名曲目不符,则视为无效作品。
6.录制视频时,考生必须面向摄制镜头(其中钢琴专业考生须调整适当的侧面面向摄制镜头),在一个合适的距离内,确保演唱(演奏)清晰可见。如采用现场钢琴伴奏,须同时出现在适当距离的镜头中且不切换镜头及角度。视频不得有显示考生信息的字幕和场地布景,不得有考生介绍。
7.初试视频作品录制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28日12:00,请考生务必在1月28日10:00前开始正式考试,切莫仓促应考,影响考试发挥。
8.正式考试视频录制并提交完成时间为2小时,无论中途是否退出,计时不会停止,页面上将会出现倒计时,倒计时为“0”时还未提交考试视频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9.考生开始正式考试时,即在小艺帮APP点击了【正式考试】按钮,必须在2小时内完成该招考方向所规定考试内容视频录制并成功提交考试视频。否则将导致考试失败,考生责任自负。考生提交视频后请关注视频上传进度,确保所有视频都上传完成。
10.考试录制期间一定不能录屏、不能截屏、不能锁屏,手机需一直保持在考试录制界面,否则会导致考试失败。请考前务必检查手机,退出、关闭除小艺帮APP之外的其他应用程序,如微信、QQ、录屏、音乐、视频、在线课堂等。
11.考试过程中正在录制视频,如果被中断则本次录制失败,录制机会减少一次(共3次录制机会),本次录制没有视频存在,无视频可提交也会导致考试失败。
12.视频录制过程中设置双机位,对考生及考试环境同时进行录制。在“小艺帮”APP上设置“考前练习”“模拟考试”功能,方便考生熟悉考试相关功能、演练并确定正式考试时机位摆放及就座位置。模拟考试与正式考试的考试流程一致,包括身份识别、录制、提交等环节。
(四)复试名单公布及复试报名时间
1.学院拟于2024年2月上旬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学院拟定于2月中旬进行复试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现场考试时间拟定为2月下旬,考试地点在哈尔滨音乐学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通知。
三、考生纪律要求
考生须严格遵守远程考试纪律要求,学院在初试使用的手机APP上设置考生身份审核环节,对考生报名、考试、提交作品等环节进行多次身份审核。对考试违规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校考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学院将在录取新生入学后,进行新生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明显的新生,组织专门调查。对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实属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报案并配合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考生服务与咨询
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考试咨询。一是拨打招生咨询电话0451-58597688;二是在“小艺帮”APP上进行在线咨询。学院将及时回复考生咨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