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艺愿星用户使用协议
一、用户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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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您签署本协议之后,本协议可能因国家政策、产品以及履行本协议的环境发生变化,或《艺愿星》业务经营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变更而多次进行修改。用户应经常留意上述提示并阅读修改的内容。修改后的协议发布在本网站上即为生效,若您对修改后的协议有异议的,请立即停止登录账户及停止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若您登录或继续使用,将视为对修改后的协议予以认可。
二、用户服务条款
1、你在登录账户及使用《艺愿星》产品和服务时,于任一通道注册并接受本协议的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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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用户应保证注册《艺愿星》帐号时填写的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任何非法、不真实、不准确的用户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因注册信息不真实而引起的相关问题及后果,《艺愿星》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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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因为用户填写的信息将会对《艺愿星》产品和服务的计算和分析结果带来一定影响,用户应承诺提供信息和数据的真实性,并符合及时、详尽、真实、准确的要求。
6、《艺愿星》可能修改、暂停或终止任何产品和服务,或会通过收费或其他有偿方式设置使用权限,亦可能会单方自行定价或自行更改或修改价格。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这些更改在《艺愿星》进行公告后生效。
7、用户的账户或行为如有可能违反了本协议或法律,《艺愿星》将保留限制、暂停或终止你帐户的权利。
三、用户使用规则:
特别提示用户,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包括刑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保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对于违法使用互联网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1、用户不得使用《艺愿星》发送或传播敏感信息和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
(a)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b)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c)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d)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e)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f)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g)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h)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i)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2、用户在使用《艺愿星》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b)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c)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d)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e)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f)不得利用《艺愿星》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伯函科技的行为。
3、未经授权收集、复制、使用、传播、出租、租借、交易、销售及承诺销售《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上的内容、信息或数据,《艺愿星》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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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艺愿星》声明
1、《艺愿星》所展示、公布、使用的数据均来源于各省教育考试院和高校官方公布的信息,提供的信息仅供您参考,请以各高校 或各省教育考试院 正式公布数据为准。
2、《艺愿星》不保证所推荐的志愿填报 方案 必然能够导致用户得到录取,对用户或计算结果提供的资料、数据及内容也不作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包括所有有关信息真实性、适当性、适于某一特定用途、所有权和非侵权性的默示担保和条件,亦不保证《艺愿星》产品和服务不受阻挠或不出错误、不保证错误一定能得到纠正,对任何因用户不正当或非法使用服务产生的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后续的损害,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3、《艺愿星》所提供的VIP会员服务有效期为用户开通VIP服务成功之日起至用户所选高考年份的8月31日止,VIP会员服务有效期截止时,所有VIP相关权限将无法享用(包括“智能填报、招生计划、历年专业分数线、一分一段、”)
4、使用《艺愿星》产品及服务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等,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国家安全,并遵守本条款,对于用户违法或违反本协议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言论发表、传送等)而引起的一切责任,由用户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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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透露详细个人资料,被不法分子利用,造成现实生活中的骚扰。2)哄骗、破译密码。3)下载安装的其它软件中含有“特洛伊木马”等病毒,威胁到个人计算机上信息和数据的安全,继而威胁对本服务的使用。对于发生上述情况的,用户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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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
1、用户确认已完全明了上述条款,自愿承担各自的义务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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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当向伯函科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点击页面的"同意"按钮即视为您完全接受本协议,在点击之前请您再次确认已知悉并完全理解本协议的全部内容。
资讯详情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
二、院校国标码 | 12645 | ||
三、校址 | 鄞州校区:宁波市鄞州区学府路9号; 奉化校区:宁波市奉化区峰岭路7号。 说明: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专业录取学生在奉化校区就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会展策划与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专业录取学生第二学年开始计划在奉化校区就读,具体时间视奉化校区建设情况而定。 | ||
四、层次 | □本科 ☑专科 | ||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院校 名称 | 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 |
证书 种类 | 学生毕业后颁发盖有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印鉴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国家电子注册。中外合作专业的合作院校为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完成项目规定的所有学分,达到中澳双方学校毕业要求时,可同时获得宁波城市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和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技术与继续教育学院高级文凭。 | ||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 ||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 学校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 ||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 无预留计划 | ||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 学校外语公共课为英语 | ||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
十二、录取规则 | (一)学校执行招生省份(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录取政策,认同并执行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二)学校对实行“专业(类)+学校”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该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投档规定;若投档未满时,再执行征求志愿。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投档后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成绩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至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三)学校外语单科成绩及外语语种有要求的专业:应用英语专业外语语种必须为英语且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按满分150分折算)。报考中外合作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80分(按满分150分折算),目前学校中外合作专业外语课程教学语言为英语,为方便后续学习,建议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四)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生源地省份的专业省统考成绩。 (五)高职提前招生、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录取等招生类型,按照学校公布的章程另行执行。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费 标准 |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三个专业学费为9000元/学年;应用电子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汽车智能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风景园林设计等专业学费为6600元/学年;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专业学费为7500元/学年;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应用英语等专业学费为6900元/学年;园林技术专业学费为63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为18000元/学年;园艺技术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其中浙江省户籍考生免学费;其它各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书费、体检费、保险费等根据实际情况结算。 | |
住宿 费标准 | 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入住,标准四人间为1600元/生.年,其余为1200元/生.年。 | ||
十四、资助政策 | 学校有完备的奖学金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人,同时设有校级综合奖学金、毕业生特别成就奖学金、素质与能力奖学金等。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缴纳学费的新生,可以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相关补助。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4-87415810。 |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地址:宁波市鄞州高教园区(南区)学府路9号6号楼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传真) 网址:https://zs.nbcc.cn/ 邮箱:nbcczsb@nbcc.cn | ||
十七、其他须知 | (一)学校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实施现代学徒制、现场教学、“2+1”、“工作室制”、“顶岗实习”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二)学校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分类培养、分层教学、尊重选择、多样成才”的人才培养理念,让学生在技师型、复合型、国际化型、创业创新型、升本型等不同类型中选择性成才。 (三)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应征入伍、自主创业、因重大疾病等情况,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出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征得同意后方可保留入学资格。 | ||